魏至聖 wrote:
剛才已將刑事告訴狀遞交給地檢署收發,接下來我想地檢署會發交給司法警察調查代號者的真實年籍資料並且通知他到案說明,既然這個案件已進入偵查階段,我想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我也不方便po些甚麼,一切都交給司法解決,雖然很遺憾會走到這一步,但是我想譴責網路言語暴力是身為法律人的天職。
最後聽說某人要請雞排是否屬實,如果他反悔亦可訴請他履行。但好家在,贈與契約只要物權行為完成前都可以撤銷。
沒什麼好說的,只是幫你護貝一下
如果有收到傳票我會上來貼開箱文,是毀謗或是誣告就交給司法
如果根本沒有這件事已至我根本沒有收到,我不知道這位法律人要如何對自己的謊話連篇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