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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低落到只剩下價錢的BMW代理商/經銷商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即便買方主張三天審閱期瑕疵和加註的條款為不可登載之事項..
似乎也不影響買賣契約的成立,最多是不使用鎔德的定型化契約內容罷了...

那似乎買方被沒入已付的十萬定金已是最低的損失...
如果車商要舉證因買方不願履約而造成賣方超過定金十萬以上的損失...
那買方有可能還要賠更多.....
不知道這樣的解讀是否正確?
supersunshinesu wrote:
我以前也有在蘋果日...(恕刪)
整件事 或許BMW 業務因為需要調車而在所謂審閱期這件事情上有未盡完善之處理 值得爭議
但說句公道話
買車的一方更有爭議之處並該好好反省
你們一直叫大家看審閱期這件事就好
引導大家不要去看為何要人調車訂車又退車的根本原因
反而讓人看的更清楚的是……
或許是有錢人大小姐大少爺心態吵架就要買自己的車
感情面理智了或二人和好了之後就可以推翻先前決策
想要取消訂單拿回訂金
一副就是輸不起的任性樣子
難道遊戲規則都你們說了算?!
這樣以後大家商業交易付訂金的用意何在?!
有沒有跟世界接軌跟國外買過東西
如果你簽約下訂了
可以無聊的說沒有三天審閱期合約有問題要取消嗎
下單的時刻也太輕率
取消的理由也太瞎

訂金代表的是買方交易的誠意與信用
沒人逼你跟誰買
你一開始怕有問題的話想退車可以直接去找看看那一個銷售點有實車 直接去那看跟買 既不用調也不用退
不是一有問題再來說bmw車不好 內裝塑膠感重 服務也不好 但你們還是買了兩三台……
一間店東西好吃才會一試成主顧進門吃
有問題要取暖才再說三道四這種行為
我不欣賞……

自己不是跟同一個業務買第一台車
難道你之前買車都有遵守審閱期帶回家三天才再通知車商安排正式買車
如果是的話 你可以舉證並再po文給大家看看
因為這是你購BMW 汽車的前例
可依據你們的經驗法則來接受社會公評或司法判決
對你們或車商都公平些
請問你們是否要公開先前訂車經驗?!
說事情如果只針對自己有利的說
那會讓大家更反感
如果你前面購車的確是有三天審閱期的流程今天我相信大家會支持你跟bmw鬥
期待你就此回應


在此暫先不再論你前購經驗法則
於道義上來說
反悔其實就是你們的問題
就算車還沒拉進鎔德
但對方已行文給汎德調車
代表公司與公司間的交易啊
因為一對反覆的情侶而賠自己公司的信用
以後還能用好價位調車嗎 ?調車還那麼容易嗎?

如果只顧自己任性妄為
未幫對方思考實在太自私了點

自己簽名又付錢
錢可以亂花 名可以亂簽?


好好做個公道點的成熟人士吧

天高地遠心闊 wrote:
再寫一次 希望事實不...(恕刪)


口口聲聲說妳說的才是事實都人家在扭曲~我只想問妳為什麼妳要這麼昌促的簽約,業務不是沒有提醒沒有確認,現在一直咬著三天三天,說妳說的才是事實,那妳要不要還原一下妳為什麼要這麼急著買這部車~
我是不知道妳有沒有上過班當過小員工啦~妳跟妳男朋友的文章從頭到尾就在欺負業務,人家業務辛辛苦苦賣車調車因為妳一開始合約不看清楚不做好功課然後一個任性的說我不要了,就投訴人,投訴不成就惱羞到網路上寫文章罵人,說業務服務爛,業務單子交給公司哪有什麼權力去決定要不要給妳退單啊,妳約都簽了都成案了~況且妳男朋友代發那篇從頭到尾就已經說自己只看價錢,看價錢的人又來扯服務,我真的覺得是笑話,這業務真這麼差你們會來跟她買那麼多部,看完你們小倆口的文章我真的覺得我以後應該要去鎔德找這位黃小姐買車,價錢那麼漂亮交車時間又快這麼好的業務哪裡找啊~
妳要說事實就把妳為什麼想買車以及所有對話記錄都公開出來,不要像噴墨依樣,還人家業務清白,業務從頭到尾都沒有對不起妳,妳就上來指名道姓說人家,大家都是混口飯吃,妳的心態我真的不懂~再說一次如果妳覺得妳站的住腳那請妳就去告,不要一直在這邊還原事實跟網友還原事實沒辦法讓妳官司打贏OK~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覆當事人以及你的男友
因為黃業代的公司已介入採取行動

說真的這件事從來也與我無關
但我真的是看不慣當事人在那邊裝受害楚楚可憐的樣子
你是女人你就柔弱就被脅迫
真的是笑死我了
黃業代就不是女的嗎

論年紀你還是人家長輩欸
她一個二十幾歲女孩子
到底招誰惹誰
要被提上來這樣公審

事實就是
今年三月妳跟妳男友就已經跟黃業代買了一台3GT
本月 妳自己打給黃業代
自己走進黃業代公司
自己說要再買一台一模一樣的3GT



你不打來不就沒事了嗎
你不走進她公司不就沒事了嗎


你今天跟男友吵架就要買一台
和好了就要退車
不給退就在那裡鑽合約牛角尖

我再重申一次
你只要不要主動跟人家聯絡說要買車
不要走進人家公司簽約
業代公司合約規定怎麼寫是關妳屁喔

我今天算是開了眼界了
只有鬧一鬧大家都要怕你就對了

還說業代強勢脅迫你一直履行合約
她是有去你家把你拖出來簽約嗎


自己情侶吵架吵到人家公司來已經夠無言了
業代還要被你牽拖拉進來
她上輩子欠妳的喔

黃業代的公司要怎麼處理我不知道
但你前面沒有那些行為
你也不用在那邊跟人家爭論合約要怎麼寫

Markdavis 兄, 您說的真是透徹, 提出的見解, 直指問題核心,

小弟非常的認同

Markdavis 兄
你說的真是深入又貼切,在目前的社會上服務業你們確實辛苦,相互尊重
神一樣的人 wrote:
今年三月妳跟妳男友就已經買了一台3GT

所以鎔德的買賣契約書,三月女主角其實就看過了??????
當初買車的時候,雖然我沒有「調車」的需求

但業代也講過「調車」非常麻煩,他講了很多其中的細節,反正就是很麻煩
除非必要,不然不會做!

這次看到「調車」完成了,還要退訂
看起來麻煩真的大了

就算真的計算出一份 "調車的成本"(費用與日後的庫存、折損....等等)
對方真的會認賠嗎?真的會阿殺力的付這些錢嗎?

如果願意的話,最簡單的方法就是:
請業代幫忙把這台車 "便宜" 賣掉
價差她來付,就很好解了
(反正她原本也願意負擔這些 "成本" )

我相信這是兩全其美,也快速的解法!


神一樣的人 wrote: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覆當事人以及你的男友
因為黃業代的公司已介入採取行動

說真的這件事從來也與我無關
但我真的是看不慣當事人在那邊裝受害楚楚可憐的樣子
你是女人你就柔弱就被脅迫
真的是笑死我了
黃業代就不是女的嗎

論年紀你還是人家長輩欸
她一個二十幾歲女孩子
到底招誰惹誰
要被提上來這樣公審

事實就是
今年三月妳跟妳男友就已經買了一台3GT
本月 妳自己打給黃業代
自己走進展間
自己說要再買一台一模一樣的3GT


你不打來不就沒事了嗎
你不走進她公司不就沒事了嗎


你今天跟男友吵架就要買一台
和好了就要退車
不給退就在那裡鑽合約牛角尖

我再重申一次
你只要不要主動跟人家聯絡說要買車
不要走進人家公司簽約
業代公司合約規定怎麼寫是關妳屁喔

我今天算是開了眼界了
只有鬧一鬧大家都要怕你就對了

還說業代強勢脅迫你一直履行合約
她是有去你家把你拖出來簽約嗎


自己情侶吵架吵到人家公司來已經夠無言了
業代還要被你牽拖拉進來
她上輩子欠妳的喔

黃業代的公司要怎麼處理我不知道
但你前面沒有那些行為
你也不用在那邊跟人家爭論合約要怎麼寫
最終的結論留給法官判定吧!
過程已經有很多網友提供不同方向可供參考!
只是,我比較想瞭解的是購車的當初本意
不知道可否請問小姐
1 你想要車,希望男友買給您?
2 男友主動想要買給您?
3 還是自己想要購買,跟男友無關?
4 還是如他人所言,原本可能是(1)或(2)
但因爭執或意見不合,才導致成(3)

我是想透過您原本的心意,
用來思考您導致後來產生的行為模式!
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向可以幫助您圓滿!


天高地遠心闊 wrote:
再寫一次 希望事實不...(恕刪)

Markdavis wrote:
身為一位成年人,每個人都應該對於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或是勇於承擔錯誤勇氣。

法律的事情,自然會憑藉著證據以及法條來做出最後的裁判。合約合不合理,有無不當的條款,會有專業的人士來解讀以及分析。小的不是專業,因此沒有立場提出關於法律攻防的看法。

然而,我想說的,法律所規範的,只是道德的最底限,在這件事情上面,除了法律之外,其實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人」的問題。

一個最簡單的想法,如果沒有真心想要買車,為何要簽下合約?

這個問題只有當事者自己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才會讓您在神智清楚、未被脅迫的情況下,簽下合約。您所訂購的車子,它不是一個幾十塊、幾百塊的物品,它是一個幾百萬的物品。我不清楚是怎樣的情況,可以讓這份價值幾百萬的合約,形同兒戲般的成立。如果您不是真心要買車,為何要走入展間,簽下合約呢?

如果是形同兒戲般的簽下合約,為何不用因此而付出代價?

從小的教育告訴我,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輕易做出承諾,更何況是一份實質上的契約,當您清楚地簽下姓名,不就是表示要履行這份合約嗎?沒錯,每個人都有做錯事情的時候,都有未考慮周詳的時候,這也是因此法律有對於消費者保護的機制,它提供一個標準讓普通民眾在無心做下錯誤的決定時,有時間可以重新考慮的可能。

但是從旁邊看來,實際上是,您先做下買車這個決定,也意識清楚地簽下了合約,之後才反悔不繼續履行合約,最後才提出其他合約不合理的情況。真相只有您自己知道,當您看到後來您認為不合理的合約條款時,為何還要執意簽下,並且在事後只推託於對法律的不明白,對條文規範不清楚,一筆帶過您對於簽下這份高達數百萬合約所應帶有的責任以及應有周詳的考慮。

也許,最後法律的訴訟能帶給您滿意的答覆,我也誠心祝福您能得到您所期許的結果。

但最後我想說的,

合約不是拿來給人兒戲,試想,如果每個人都常常簽下各式各樣的合約,才來反悔自己所做下的承諾,最後都走到對簿公堂。很難想像,在台灣社會已經不是具備相當多資源的情況下,我們還要有多少社會資源、法律資源,耗在這樣無聊的事情上。我們的社會,有許多更值得進步的地方,但我想,資源應該不是花在一個成年人對自己不負責的情況上。

個人淺見,仍祝福您能夠有個好的結果,並且從中學習到,任何一個承諾所具備的代價,以及承擔錯誤的勇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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