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9000 wrote:
閣下這兩字已有毀謗之...(恕刪)
我說過我沒有要嗆誰的意思, 但是閣下自己心裡有數
請先看看這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5&t=2204845&p=1
然後再看看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5&t=2195514&p=1
不管有意無意, 這就是一切
Allend wrote:
我說過我沒有要嗆誰的...(恕刪)
mrck wrote:
他後面都有解釋你都不...(恕刪)
Allend wrote:
我說過我沒有要嗆誰的...(恕刪)
samldz990 wrote:
1.超速180???試問哪個人開車不會超速?難道抓住這點攻擊的人都不曾為了測試自己的愛車,而超過道路法定限速嗎?何況是在駕駛一輛性能取向的車款,難免都會想大腳測試一下,要是真的因為版主的駕駛問題不幸發生意外,我想不論是100或是180的情況之下,版主都須負起應負的責任!況且違反道路交通法規自有相關單位會處置,各位又何必為了這件事氣急敗壞,何況沒圖沒真相,連想要去檢舉版主賺外快恐怕都很難!
2.維護保障該名提供試駕業務之工作權???難道該名業務是沒有行為自主能力的未成年兒童嗎?他既然同意讓版主在這樣的條件下試車,如果覺得有任何不妥我想他有權利也有義務停止版主的駕駛行為,至於該怎麼作我想該名業務自有他的立場與想法,大家又何必抓著這點來批判呢?難道你是業務本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