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son9527 wrote:兩造都不要只耍耍嘴皮...(恕刪) 的確 從頭到尾都是魏先生要去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告人...樓主有說要告嗎?還是等九點過後 看看魏先生有沒有上來PO開箱文啦!!一大早就不要吃了老闆來一套大涼麵+味増貢丸蛋...加辣
剛才已將刑事告訴狀遞交給地檢署收發,接下來我想地檢署會發交給司法警察調查代號者的真實年籍資料並且通知他到案說明,既然這個案件已進入偵查階段,我想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我也不方便po些甚麼,一切都交給司法解決,雖然很遺憾會走到這一步,但是我想譴責網路言語暴力是身為法律人的天職。最後聽說某人要請雞排是否屬實,如果他反悔亦可訴請他履行。但好家在,贈與契約只要物權行為完成前都可以撤銷。
sycam wrote:這棟大樓真的是頗有趣的..不回覆一下感覺跟不上流行..話說版主的車也是小弟先前購車的夢想車款..只是最後小弟先走進 Audi 的大門了..>"<...(恕刪) 你的車改的超漂亮!
哈~loool要請吃雞排也要被嚇 還要搬法條出來 我真的笑了這樣是吧又不是請不起高雄地區要吃雞排的 請pmloool台北縣市要吃雞排的我來幫loool請 不過請自行來泰山 (我很忙要日理萬雞..不外送)泰山有 胡椒餅 蚵仔麵線 車輪餅 還有不錯的烤玉米 請pm我中部就顧不到了
魏至聖 wrote:剛才已將刑事告訴狀遞交給地檢署收發,接下來我想地檢署會發交給司法警察調查代號者的真實年籍資料並且通知他到案說明,既然這個案件已進入偵查階段,我想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我也不方便po些甚麼,一切都交給司法解決,雖然很遺憾會走到這一步,但是我想譴責網路言語暴力是身為法律人的天職。最後聽說某人要請雞排是否屬實,如果他反悔亦可訴請他履行。但好家在,贈與契約只要物權行為完成前都可以撤銷。 魏先生說到做到 提告了?護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