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消費者來看,車商根本不理會這個審閱期。
審閱期不就是政府保護弱勢消費者給的3天保護期嗎?
今天如果過了審閱期,我想買方也沒什麼可以說的了。
物品沒碰到也沒辦法退,連3天都沒辦法。
就算是調車來的,等3天再調車。
一切依規定,定了3天才算數。爭議也不會這麼大。
車商定這個放棄3天審閱期,這個就其心可議,難道是對的嗎?
有沒有給3天審閱期,當然旁人沒辦法知道,但是單看這條約定,
我想有給3天審閱期,真的是有很大問號啦!
買保時捷的車,等上一年也是一堆人等。
會做這個小動作的車商,走上法律徒境也是不意外。
簽約當然都是大人了,當然都需要付代價。
現正問題是連反悔都不行。這簽約當然沒人逼迫。
就像遇上詐騙集團,也沒人逼你匯錢呀!你匯錢了都是活該?
難道這就合理了嗎?
大車商bmw給退定也沒什麼損失很大吧!
最好所有商品都是那麼好做的。
網路購物也是給退。
就算實體商店,也是拿到物品了,
現在什麼都沒,自己一開始也沒照政府規定的走,
退了下次也會買,買賣不成仁義在。
說真的,如果給對方想過3天,那我也是支持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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