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o494bj3 wrote:2014-12-24...(恕刪) 報警備案,通知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車開到保養廠,約同保養廠人員與保險公司理賠專員會戡,簽名走人,再來就是等車像新車一樣回來了,而且你沒有出險記錄。除非你還要告對方民事請求車價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