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hen15 wrote:
謝謝你的建議,我之...(恕刪)
我覺得你直接找交通部路政司 監理科申訴,這是他們管的.
二一、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案件
https://www.motc.gov.tw/ch/home.jsp?id=850&parentpath=0,1&unitid=15
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 2 條
汽車、車身製造廠或汽車進口商、進口人,對其已出售之汽車,於有事實
足認有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時,應即召回改正。
交通部認為汽車、車身製造廠及汽車進口商、進口人提供之汽車有重大危
害行車安全之虞時,應即進行安全性調查。
第 4 條
交通部為調查汽車安全性之需要,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
護團體及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請求提供有關受理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
資料。
前項經請求提供之資料,向交通部委託之專業機構通報。
第 5 條
前條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通報方式及文書格式,由交通部另訂之。
專業機構接獲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之資料處理與運用,應依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第 6 條
專業機構接獲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通報資料後,應予登錄、彙整及判斷分
析,並適時向交通部提出汽車安全性分析報告。
專業機構提出分析報告前,應通知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提供說明資料
www.car-safety.org.tw/uploads/Download/車輛安全資訊網-通報操作手冊-(全).doc
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資料通報表下載
有斷鏈的人一定要去申訴,你們最符合要件-行駛中熄火.自己的荷包自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