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unshinesu wrote:係屬汽車買賣糾紛所謂依照兩造契約關係的相關法律應該就是民法債編的規定...(恕刪) 所以,「假設」違約的狀況下,車商可以(1) 沒收所有定金,假設 10 萬(2) 舉證所遭受的損失,假設所有收據的項目,e.g. 拖車費、通訊、人事成本...會是哪一種?如果最後,該車又是未減價賣出給第三者,這類的案例,消費者與車商應該如何就自身利益攻防?
我看到事主主動出來說 是該業務惡意加註不得退換條款的.......但 惡意兩字是非常模糊的 何謂惡意?我講句難聽點 他可以加條款 你可以不跟他or她買啊 他加條款 然後是他拉著你的手簽約嗎?還是他像台電一樣獨家 你沒法跟別家買?大家都在外面作事的 你會找他買 一定有些原因(例如他比較便宜 但如你說的沒有送機油優惠券)所以你貪便宜跟對方買 對方讓利也丟出相對有限制的條款 很合理吧?這樣寫會被說是打手嗎
整串都看完法律面 誰對誰錯 這問題面太多了我想說 真正有錯的是這位女孩子的個性什麼比較不會處理 難拒絕 容易被牽著鼻子走如果沒有這位女孩子吵著要去訂車 會有這件麻煩事嗎(你麻煩 人家車商也被你搞得很麻煩)買車女的男友 也就是這位男生如果你有擔當 那麼愛這女孩子 10萬就噴出去了吧誰叫你交到這種個性的女友呢成年人 有行為能力了 簽名都敢簽下去當初你不簽不就什麼都沒事好 你說 你女友 好講話 被牽著鼻子走的那代表是不是你女友個性的問題 是不是需要經驗來成長(這經驗代價就是10萬)有些人就是能不為所動 明白告知業代 我考慮幾天再決定要不要買車業代急著賣給你 幾句話就能讓你傻傻簽下去這不是人生欠經驗 不然是什麼呢???那麼小面神(臉皮薄 人家說什麼就什麼)那各大保險 賣房 賣車都去找你女友拉業務就好啦你女友又這樣不懂拒絕或處理 一輩子付違約金就付不完了
一路綠燈 wrote:就一個買了隔天後悔了,另一個賣了隔天一覺醒來發現到手的肉要飛了.. 選你正解,這種事情天天在發生...汽車業待這麼久看過比較普通的就是叫男友 老婆 叔叔 阿姨 隔壁的小王 出面幫忙客訴或要退訂再來就是鬧網路,各種爆料,找記者來採防 希望用媒體的壓力逼退最後不是真的打官司(通常先送調解),就是請大哥出面協調,預告各種意外即將發生過程通常都是長期抗戰 畢竟雙方面子都掛不住 說甚麼都要捍衛自己的權益需求一開始都是堅持要一個理結果通常都是取決於補償的禮
哇嗚!感謝有執業律師解釋說明,我看下來我還是感覺就是買方你們有理虧诶,我相信在簽下去當下要標註什麼在合約上業務一定有說清楚才會標註,因為這合約是定型化契約,就像我朋友買G30也是,沒顏色,要調車也是在合約上有標註到調車成功就不能退,我朋友同意就簽下去,也順利交車~~唉只是弄上Mob01來,應該就等於不用好好說了~~~繼續板凳看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