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523被擦撞了,請前輩判斷


a124915232 wrote:
在今天事情發生後已經...(恕刪)


保險~~~對我自己定義是要去保護他人跟保護自身財產~~~

什麼險都保是最好......預防一次噴大條.......

哪怕人家來撞你....你還可以先跟保險公司拿錢....由保險公司出面跟對方討錢....

事事多變化......就算你有完美駕駛技術.....但不保證對方開車技術多安全.....

保險就保護自己跟保護他人....

aaronyih wrote:
財損20不夠啦,現在...(恕刪)


前幾個月也有一篇滿年輕當事人後車撞到前車帕娜美娜後保桿那邊......

那台車後來修了1百多萬.......我現在看到好車離超遠.........

不知道這位當事人....過得如何....

chuenjia wrote:
筆錄還是有一定的重要...(恕刪)



通常保險業務員及對方都看不到自己所製作的筆錄或談話記綠表

警局發文的研判分析表如以樓主所在地台北市來看

有沒有做筆錄或談話記錄都不是重點

因為只要有現場圖及事故照片都可以分析

除非警察很混


根據刑訴法規定警察所製作的調查筆錄基本屬於傳聞證據

有沒有證據能力還要讓法院的法官來裁定

如果筆錄這麼重要的話


那地檢署的檢察官就不用再開偵查庭了

直接依警察的筆錄來判斷是否需要起訴就好啦


反而找警察作筆錄會有一些外力因素介入反而會比較不真實


所以除非需要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或是需要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要不然如果要請保險公司處理的話基本上是不太需要作筆錄的


個人淺見如有錯誤請前輩指教謝謝




請問撞擊點
有超過雙黃線嗎?
a124915232 wrote:
小弟今天在南港路的巷...(恕刪)
版主不要想太多...我的案例給你參考...我也是前車於雙黃線待轉..後車撞上我...我被開一張違規於雙黃線待轉..後車判賠我修車錢4萬5千元..我以前的車不過是CRV...回原廠竟然要4萬多..真是嚇人
iverson78108 wrote:
如果筆錄這麼重要的話
那地檢署的檢察官就不用再開偵查庭了
直接依警察的筆錄來判斷是否需要起訴就好啦...(恕刪)


是啊
偵查庭的檢察官是憑甚麼詢問兩造?
筆錄啊
所以筆錄講得越詳細越正確
如果真的走到偵查庭時就越不用修正
不要原來講A,後來改B、C、D,修正一堆
檢察官也是人
前後說法不一的情形有人也是會看得很不爽的
警察那麼多嘴做什麼,現場圖畫一畫、筆錄寫一寫,雙方確認OK就簽名!講太多只是自己找麻煩。

至於「倒車後要準備前進,就撞上後方要超車的RS400h右後門了」,被撞的車只看到你在倒車,而你要往前時,他已經在你面前,而你又給他KISS上去,所以就這樣囉!
有第三責任險可以用,應該還不用自己拿錢出來。
1.警察怎麼會判斷100%是我錯呢?A:應為是你撞到他.
2.誇越雙黃線後方超車他都沒錯嗎?A:你先擋在那(換成你是後車你不會超車嗎?).
3.警察認定我倒車沒注意四周所以我不對 ,說我要上裁決會輸的很慘,對嗎?
A:對方有獅子大開口嗎?如果沒有~能和解就和解吧,和氣生財~車都開那麼好有差那一點零頭嗎?時間才是金錢.
iverson78108 wrote:
通常保險業務員及對方...(恕刪)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真的不想講太多..讓一些無恥的人得以逃避責任..

筆錄..如果真的不需要..可以不用作..那些處理車禍的員警會超高興的..
筆錄都弄超久的..

請保險公司處理..
還是要把相關程序走完..
報警..警方繪製圖..雙方筆錄..最後會開一張交通事故登記單給雙方..

交通事故的筆錄..有幾個要項是必問的..往往就是肇責的分析原因..
特別是走上訴訟時..刑事庭上過失與否的參考要件..




我沒有要說服你..我只是就自己的經驗討論而已..

信或不信..看你的緣份跟造化了..

嘉澤 wrote:
保險~~~對我自己定...(恕刪)

同意嘉澤大的看法!
1.開車在路上看到頂級車要保持距離千萬不要跟車
2.路口紅燈轉綠燈起步時晚兩秒踩油門起步
3.基本的財損至少要保50萬(一年才15**)真的是保險用時方恨少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