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4915232 wrote:在今天事情發生後已經...(恕刪) 保險~~~對我自己定義是要去保護他人跟保護自身財產~~~什麼險都保是最好......預防一次噴大條.......哪怕人家來撞你....你還可以先跟保險公司拿錢....由保險公司出面跟對方討錢....事事多變化......就算你有完美駕駛技術.....但不保證對方開車技術多安全.....保險就保護自己跟保護他人....
aaronyih wrote:財損20不夠啦,現在...(恕刪) 前幾個月也有一篇滿年輕當事人後車撞到前車帕娜美娜後保桿那邊......那台車後來修了1百多萬.......我現在看到好車離超遠.........不知道這位當事人....過得如何....
chuenjia wrote:筆錄還是有一定的重要...(恕刪) 通常保險業務員及對方都看不到自己所製作的筆錄或談話記綠表警局發文的研判分析表如以樓主所在地台北市來看有沒有做筆錄或談話記錄都不是重點因為只要有現場圖及事故照片都可以分析除非警察很混根據刑訴法規定警察所製作的調查筆錄基本屬於傳聞證據有沒有證據能力還要讓法院的法官來裁定如果筆錄這麼重要的話那地檢署的檢察官就不用再開偵查庭了直接依警察的筆錄來判斷是否需要起訴就好啦反而找警察作筆錄會有一些外力因素介入反而會比較不真實所以除非需要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或是需要採取相關法律行動要不然如果要請保險公司處理的話基本上是不太需要作筆錄的個人淺見如有錯誤請前輩指教謝謝
版主不要想太多...我的案例給你參考...我也是前車於雙黃線待轉..後車撞上我...我被開一張違規於雙黃線待轉..後車判賠我修車錢4萬5千元..我以前的車不過是CRV...回原廠竟然要4萬多..真是嚇人
iverson78108 wrote:如果筆錄這麼重要的話那地檢署的檢察官就不用再開偵查庭了直接依警察的筆錄來判斷是否需要起訴就好啦...(恕刪) 是啊偵查庭的檢察官是憑甚麼詢問兩造?筆錄啊所以筆錄講得越詳細越正確如果真的走到偵查庭時就越不用修正不要原來講A,後來改B、C、D,修正一堆檢察官也是人前後說法不一的情形有人也是會看得很不爽的
警察那麼多嘴做什麼,現場圖畫一畫、筆錄寫一寫,雙方確認OK就簽名!講太多只是自己找麻煩。至於「倒車後要準備前進,就撞上後方要超車的RS400h右後門了」,被撞的車只看到你在倒車,而你要往前時,他已經在你面前,而你又給他KISS上去,所以就這樣囉!有第三責任險可以用,應該還不用自己拿錢出來。
1.警察怎麼會判斷100%是我錯呢?A:應為是你撞到他.2.誇越雙黃線後方超車他都沒錯嗎?A:你先擋在那(換成你是後車你不會超車嗎?).3.警察認定我倒車沒注意四周所以我不對 ,說我要上裁決會輸的很慘,對嗎?A:對方有獅子大開口嗎?如果沒有~能和解就和解吧,和氣生財~車都開那麼好有差那一點零頭嗎?時間才是金錢.
iverson78108 wrote:通常保險業務員及對方...(恕刪)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真的不想講太多..讓一些無恥的人得以逃避責任..筆錄..如果真的不需要..可以不用作..那些處理車禍的員警會超高興的..筆錄都弄超久的..請保險公司處理..還是要把相關程序走完..報警..警方繪製圖..雙方筆錄..最後會開一張交通事故登記單給雙方..交通事故的筆錄..有幾個要項是必問的..往往就是肇責的分析原因..特別是走上訴訟時..刑事庭上過失與否的參考要件..我沒有要說服你..我只是就自己的經驗討論而已..信或不信..看你的緣份跟造化了..
嘉澤 wrote:保險~~~對我自己定...(恕刪) 同意嘉澤大的看法!1.開車在路上看到頂級車要保持距離千萬不要跟車2.路口紅燈轉綠燈起步時晚兩秒踩油門起步3.基本的財損至少要保50萬(一年才15**)真的是保險用時方恨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