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全額費用可當租金支出核銷費用使用公司名義購車 汽車就算是公司資產購車費用需以五年攤提(攤提費用有上限),七年折舊完畢也就是說 若車子七年內賣掉,都要再開一次為數不小的賣車發票出去 (等同公司收入)七年折舊完畢後 還是要開發票只是不用開太高的金額這樣看起來 租賃好像比較划算,因為可以核銷全額費用但是別忘了 租賃公司也要賺錢所以租賃所付出的金額 遠比 購入來得高,(而且三年繳完租金車子還要環租賃公司) ==>或者租購可以三年後買斷。租賃是否划算,在於公司是否需要報帳單純自己個人小公司 還是買斷比較好處理
用租的話大概就是照定價買吧!因為發票就是照定價開的~當然檯面下的就要靠自己多問了~反正問車不用錢~在這裡問應該問不出真正的答案的~出租公司也是粉競爭的~那些要3成保證金的啦!全險啦早就破功了~一定要一直問一直問~一定會問到你滿意的~
租賃還是可以殺價啊不能殺價的話加上租賃公司要賺的加上保險要買租賃公司的合作廠商(不能自己到處問一直詢價)那租賃車省稅的效果根本就沒了,何必租車?個人經驗是用租賃購車蠻麻煩,出險罰單都要都要多經過一道手續(車子是掛租賃公司名子)沒有很大的節稅效果的話,貴很多也不方便
theodorechen wrote:請問若是要以公司名義...(恕刪) 用租賃會以租金費用的形式每個月開發票給你這筆費用的營業稅可以做為進項稅額扣抵營業稅用公司名義購車則是以折舊費用攤提購車費用的營業稅只能列為費用 不能做為進項稅額扣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