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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某廠 給了我一個不愉快的過年

各位版上的大大們
如果是來看有關於桃園廠的服務品質 維修技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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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表達的 純屬個人意見 事實陳述 並無刻意毀謗 挑撥離間等行為

小弟我原從事汽車修護行業

於去年年底退伍後,選擇了進桃園某服務廠上班

但是過了幾個月後

發現公司許多規定及管理制度後,無法接受認同

於是1月底離開了該公司

原本以好聚好散的心情離開

該簽的文件,協定書也確實的都簽了

但是今天2/7除夕的這一天


我去了ATM領錢,發現無薪水入帳
正常是10號發薪水,但過年想說應該會提早
至少給個一半之類的
不然叫人怎麼過年? 但是完全沒有


打了電話去公司問

公司只剩業務部 維修部等值班人員上班

管理這方面的人事部休假,要等到過年後才有上班

於是就傳了email給了我們人事部經理的私人信箱

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是否是因為離職要觀察才晚發,還是有其他原因

等了一整天 還是毫無回應

這叫我接下來過年
要給家人包的紅包 送朋友的禮盒 錢要哪來??!!


而且我打了通電話回公司
是一名賣車業務接的電話

叫我留了資料,再跟我通知
也毫無音訊


於是我就問了以前的同事
才知道,過年前一兩天才講
公司決定先發年終獎金,薪水等過完年才會發


但是我去沒幾個月,又是離職員工
相對的也不會有什麼年終獎金


我2/1離職到今天2/7號

連個電話,簡訊,Line,email 完完全全沒有通知說薪水這部分的事

確實我離職前沒有先問清楚

但是該給的還是得給吧?!

每間公司有每間公司的規定制度 我可以理解

但是這種過年一定要用的錢的時期 這也真的讓人說不太過去

既然年終可以先發?為何不是先發薪在發年終?


這起事件讓我聯想到 公司集合曾說起到的事

環境整潔都做不好 你怎麼夠修好客人的車呢?

反問過來

連員工都按耐不好了 我也不相信公司是怎麼按耐客人

或許有些人覺得這很常見 錢小事而以幹嘛那麼計較?

換個角度想
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方式 草草了事,離職的不關我的事

真令人懷疑他們到底是怎麼對待客人的????


給未來出社會的社會新鮮人
公司要慎選 先多看看 多了解

不然吃虧的真的會是自己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發表


2016-02-07 21: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桃園
Senda yamato wrote:
各位版上的大大們 ...(恕刪)

算我多嘴........年輕人,當初何不過完年後再離職呢?
Senda yamato wrote:
各位版上的大大們 ...(恕刪)

離職前不問清楚
現在大家都開心過年去了
才在那邊說沒領到薪水
而且也不是不發給你
只是要等年後銀行開門才發

有事嗎???
Senda yamato wrote:
要給家人包的紅包 送朋友的禮盒 錢要哪來??!! ...(恕刪)


連這些錢的存款都沒有....還敢說不幹就不幹....

要是我沒有這種勇氣....

如沒簽訂條約,晚發薪水好像是可告發的,前一陣子COCO有報導新聞
就是發現些公司不合理的地方 在待反而更吃虧
對阿 太相信公司

這跟相信原廠車會修好 結果問題還是一堆的感受一樣~~


好吧...你是新鮮人就算了吧

一般公司遇到發薪日是國定假日-有先發跟後發的文化

每一家都不一樣-有的公司會提前-有的公司會往後到上班日在發

SO....版大的狀況....也沒什麼

遇到過年-提前好幾天就放假了-晚發很正常

至於通知...你都離職了-就算有通知-你也不會看到

不要說離職-就算你在職-公司也不可能一一打電話告知每一個人要早發還晚發

所以...別在那計較這有的沒的了

選擇離開的是你-公司目前來說沒什麼問題-因為真的是假日而延發-不是不發

等到公司不發那才是有問題

這樣了解了嗎?

等你多做幾家公司-多了解一下公司型態或是年紀再大一些

你就不會發這文了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Senda yamato wrote:
我去了ATM領錢,發現無薪水入帳
正常是10號發薪水,但過年想說應該會提早
至少給個一半之類的
不然叫人怎麼過年? 但是完全沒有


真的很想跟你說一件事

今天是2/08
不是2/10

要早發還是晚發,是看貴公司制度,不是看你的想法的

過年前先發獎金,通常是代表年後(因為2/10還在過年)才會發薪水

沒有什麼合不合理

我相信這種過年期間卡發薪日這種事,應該公司早就有說過,何時發薪了

不然...公司內部一定會有員工反映,也不會只有你一個

可能您那時只是一心在想如何脫離"苦海",而忘了去注意這些事了

等.....過完年還沒領到錢,再上來po文吧

新年快樂

勞基法》規定,工資給付由勞僱雙方約定,若發薪日為假日,常提前在發薪日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天,或發薪日後的第一個工作天發放,但如果勞資雙方未協商,資方就片面決定延後發放,就屬薪資給付遲延,可開罰2萬到30萬元。

1.可以早給、不能晚給。
2.沒有協商、資方不得擅自延後發薪。
如果勞工沒同意,老闆擅自決定延後。屬於延遲發薪,少則2萬多則30萬,應該進行勞資會議,協調發薪事宜。

協商?當然沒有

告知?也沒有

我就坐等2/10 會不會有薪水入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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