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台中豐德購買520i,議價時取得這三萬元禮卷作為車價折扣的一部份。當時曾口頭詢問業代禮卷有無使用期限,業代回答沒有,以後保養、換輪胎都可以使用。基於信任專業,很放心的收藏起來。今天第一次回廠保養,當客福人員報價1萬零500元的保養費時,雖然覺得比audi稍貴,心裏慶幸著還好有禮卷可用!下午5點保養完成,繳費時取出禮卷,才發現禮卷上竟然註記著使用期限至103年1月31日。怎麼會這樣?業代否認說過使用無限期的話,我當下忿怒的情緒轉變為厭惡的心情,遇到這種情形,是否只能吃悶虧?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114705&article_category_id=217&article_id=52816法律規定禮券不得記載有效期限,拿法律條文給豐德看,沒用的話直接找消保官,別客氣,這是你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