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主拿沒發生過的"事故"...來向"不知情"的保險公司謀財....某種程度上....這是詐欺的一種.....絕不是合法...奉勸自己偷偷做即可.........不必大聲嚷嚷2. 基本上....業代大都會配合....因為都會有好處 :車主(有拿到配件) or修車廠(有業績) or賣車業代(有佣金)3. 整個車種的保險基數就是這些自私的車主給拉高了難怪我都不保甲式/己式4. 有能力買BMW...卻貪這種小財....等你改天要買更高價的車種被拒保再來看誰是傻子
我想很多保戶在保險時業代或經理人都會跟你說可以如此做不明車損險的部分就是把這些因素都納入否則丙式跟乙式差異就不大了那個價差...就是保險公司的極限何謂不明車損....但不包跨換零件配件等的方式也沒人會想沒事出險的都是有刮傷等本就可以依約履行詐欺....看你怎認定你的業代一開始找你談的時候這就是他的籌碼所以...誰詐欺誰呢4. 有能力買BMW...卻貪這種小財....等你改天要買更高價的車種被拒保再來看誰是傻子......這句話....我只能冷笑.....在BMW車裡笑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