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個人對於卡踏不同態度的「堅定信仰」(堅持用或堅持不用)或有個人的商業利益在作用而堅持都好,反正我們討論時很容易吵架。要不呢就說別人從沒用過某物品,所以沒資格論斷該物品的好壞。
我認為要求別人該怎樣或不怎樣的心態有點怪,網路是公開的,只要不觸犯法律,任誰有資格去批評別人沒資格陳述個人意見呢?如果只有專家(或用過XX的)才能留言或批評,不管是針對知或不知的事物,那又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訂在刑法、民法、憲法的哪一條呢?
還是我一定要先花大錢買雙卡鞋,然後再花錢換卡踏,然後才有資格批評某件事情?這種想法讓我不禁懷疑是訴求者希望我掏錢買經驗而已,不是嗎?
況且,就算你用過,那你「有限的使用經驗中」,又知了多少呢?頂多比我多而已,不是嗎?好,比我多也不容易了,但我又問,你的「知」又都是知了正確的部分了嗎?你能確定提供了大家正確且專業的建議嗎?一樣,也未必吧。
上述或許有人認為「有用過才能批評」才是邏輯,OK!也行,那是您的個人看法,我也有我的不同看法,我也來一下好了。在我心中邏輯有另外一個幾乎是同義詞的稱呼,叫做詭辯。我來詭辯好了。
「我沒吃過大便,但我說大便難吃。」,有誰會認為這句話有問題?還是你一定要吃過大便,才能順利取得說大便好不好吃的「資格」?其實就算你吃過大便,且你大聲說好吃時,我還不相信呢!所以,有對於某件事情的經驗也不怎樣啊,畢竟人人的意見都平等,都可以自由表達意見的,不是嗎?
總之,自己人吵自己人沒意思。我們看看國外的「意見」好了,聽聽別人怎麼說。看完若對其意見還想批評的話不要找我,找他們繼續吧。
我以下呈現幾位外國人的意見,沒有我個人的意見,這樣或許比較客觀一點。反正網路上資訊正正反反,一切「僅供參考」。原文資料在:
http://ebent.wordpress.com/2006/06/01/why-i-dont-use-clipless-pedals/
(主要)
及 http://ebent.wordpress.com/2008/02/29/no-clipless-pedals-for-me-this-year/
(次要)
網頁標題是「為何我不用卡踏?」(why I don't use clepless pedals?)
作者本人用過卡踏、打蛋器、狗嘴套及許多其他自行車裝備(裡面有許多他介紹及試用不同自行車用品的文章),但在五年前改用類似狗嘴套的東西(稱為 Power Grips,網站內有圖,請自己去看),裡面已有陳述他推薦的個人理由。以下重點該文的摘要及讀者的回覆:
1. 不用卡踏的主要理由是狗嘴套比卡踏舒服些。
2. 作者承認卡踏比較有力,但他的雙腳從未感到舒適,而且膝蓋感覺比較有壓力(stress)。
3. 用卡踏的話要脫卡比較慢,且阻力較大。作者也提到斜躺式的自行車(recumbents),他認為也不適合用卡踏,因為腳部踩踏的角度有異於一般踩踏。
4. 儘管已經用卡踏多年,在參加每年Portsmouth(賽事?)時看見行人在眼前經過時還是會有幾次tumbles(摔倒、跌落。按:若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5. 這種在山中以全部裝備下會跌倒的思緒讓作者想到是該換掉卡踏的時候。
6. 他又重新回到當初在使用卡踏前的一種裝置(Power Grips,網址內有圖)的懷抱。他認為那裝置比較容易讓腳脫開,也可以忘掉腳部在必要時需要擺脫踏板。
7. 因此現在他在騎乘時可以穿拖(涼)鞋,讓腳趾呼吸、曬太陽。足部也比較舒服,自己比較快樂,足部也比較快樂。
8. 而且該裝置幾乎適用於所有的鞋種,使用彈性較大。下了車後也可以直接穿著原來就比較舒服的鞋子去逛逛、走路等。在比賽時你往往必須準備兩雙鞋,一雙用來騎乘,一雙用來走路。
9. 他不建議在騎乘時不使用固定(attach)足部在踏板上的裝置。他認為如果一旦腳在踏板上滑掉了,也可能跌個狗吃屎。
10. 他說他從來就不喜歡Shamino的SPD系列,同時自己非常懷疑為何Shamino還沒有被人在法律上告過其產品的問題。
11. 以下是上述貼文後的讀者回覆:
12. 署名SinDestroyer讀者說:「我使用SPD時有發生過意外。….騎到一半我左小腿抽筋,讓我無法繼續騎下去。我帶著痛慢慢騎到一旁,結果又抽筋了,完全騎不下去,那個痛讓我無法讓腳使力脫卡,等到幾乎要倒下時,終於才脫卡。」
13. 署名dave讀者說:「我才剛因為在山區使用SPD騎時而讓腳踝脫臼。踏板沒有讓我順利脫卡,而讓我的腳踝轉了90度,非常痛。我是個非常有經驗的騎士,我只騎陡坡、進階級單一車道,且有全身保護裝備。我190磅(按:86公斤),體脂肪11%。我現在身上打石膏、腿上有補釘,所以我的韌帶及膝蓋都可以復原。」
14. 署名vicp讀者說:「卡踏非常危險。我認識另外兩位騎士因為無法脫卡而造成臀部骨折。有這樣的危險,是不值得為了騎乘效率而使用卡踏的。」。在另外一篇文章(http://ebent.wordpress.com/2008/02/29/no-clipless-pedals-for-me-this-year/)這位又提到:「警告!卡踏非常危險。我自從5歲開始騎自行車,也固定在紐約北部騎自行車上班。58歲那年我已經使用Shimano SPD卡踏有10年的時間,有很多次我因無法脫卡而跌倒。最後一次我右臀腿骨還因此而骨折,為此進行了兩次手術以及數月的復健。不用說,我現在已經不用該卡踏,也不會再用了。畢竟 The Pain was not worth the gain.」
15. 在另外一篇同作者的貼文(http://ebent.wordpress.com/2006/09/08/giving-clipless-another-chance/)有提到在使用卡踏時:「I haven't used clipless pedals for about 10 years…….But when I started self contained touring in the mountains it became obvious that the risk of a fall just washed out the benefits.」(有興趣的請去讀原文,簡單意思是他認為:「很明顯在山區騎乘時卡踏的壞處多於其好處。」)
16. (http://ebent.wordpress.com/2006/09/08/giving-clipless-another-chance/)原文有提到:「I still would not recommend clipless pedals for self contained touring」(我依然不建議在「self contained touring」使用卡踏。有沒有人可以翻譯一下那三個字?好像是「輕鬆騎」,或意味是非比賽性的騎乘?)
17. 我不很確定我在2006年使用卡踏是造成臀部出現問題,以致讓我無法騎車的原因。我能說的是僅僅是我使用了PowerGrips多年都沒問題,但在使用卡踏後6個月就出現因臀部疼痛而無法繼續騎乘的情況。那不是個證明,但我無法忽略這種強烈的感覺。在2006年那篇文章貼出後至今我依然相信卡踏造成臀部及膝蓋的壓力(stress)可能是個問題。我的座椅及腳踏可能沒有完全調好,但至少我有努力去調到最好的位置。事實上,我覺得我花在調整踏板及不舒服的鞋子上面的時間超過騎乘的時間。
18. 「「We are doing this for fun. Anything that prevents us from having fun should be avoided.」 So in 2008 I am not using Clipless Pedals because for me they are not fun.」(騎車是騎好玩的,任何讓我們無法覺得好玩的東西都應該避免。所以在2008我沒用卡踏,因為對我來說他們並不好玩。)
19. 有興趣的自己去看原文,想回覆本文的也建議找該網站罵,恕我「射後不理」。但若我有翻譯上的錯誤,請指正,我來改。我只想準確傳達有豐富自行車騎乘經驗的「非同類」(外國人士)的個人看法而已(當然,我也不知該作者和他所推薦的PowerGrips是否有商業利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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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25 補註:
1. 我開此版,內心懷抱的僅有善意,想多提供一點資訊給同樣愛好騎自行車的騎士而已。
2. 若您使用卡踏用得很好,我當然支持您繼續使用,只能再次強調,個人選擇是絕對要被尊重的。
3. 但我更相信任何人的意見及選擇都一樣要被尊重,包括我的(包括為何我只挑網路上此篇文章,而不挑對卡踏肯定的文章),或外國人的,不需因為彼此意見不同就用文字消遣、攻擊或找語病。這應該是討論時最起碼的態度。
4. 因為該文有提到Power Grips這個不同於卡踏卡鞋的選擇,因為我之前不清楚,因此我花了點時間去網路瞭解了一下其他人的意見。我查到Power Grips 在網路上有24位網友的使用評比,我相信這樣的意見應該比較客觀。依據網友評比結果及意見,一般多認為其價格還算合理,也不錯用。當然,也有其缺點,例如因Power Grips 有重量,因此在腳脫離後踏板的那一面方向往往朝下、得調整寬緊,尺寸太小等等。有興趣者請參考(http://www.mtbr.com/cat/accessories/Extras/power-grips/pedal-strap/PRD_360092_117crx.aspx),我就不翻譯了。
5. 與其花時間去反對上述文章的論點,或許有人願意去找找網路上支持使用卡踏的理由的文章,如果有人願意這樣做,那會更好,這樣的話我們對於卡踏或其他類似產品優缺點的認識絕對會更完整。
感謝Jonny2008花了很多時間幫大家翻譯原文,對於看不懂英文的車友,是很有幫助的。
樓上的說得好,上網快樂就好。上個網還把自己弄得氣個半死,那不如躺在床上睡覺,但好像很多人不懂這個道理…
jonny2008 wrote:
不管是個人對於卡踏不同態度的「堅定信仰」(堅持用或堅持不用)或有個人的商業利益在作用而堅持都好,反正我們討論時很容易吵架。要不呢就說別人從沒用過某物品,所以沒資格論斷該物品的好壞。
...(恕刪)
在個人角度看來,滑雪,跳傘,許多極限運動。
這些運動都十分危險,稍一不慎,輕則重傷,重則送命。
但以個人的立場,對沒有從事過的運動,跟使用過的器材。
我不會以自己的臆測,去評論這樣的運動與器材,可行性跟可用性如何。
因為我不是真正參與這樣運動的運動員。
我不曉得他們做過多少準備,受過多少訓練,穿戴多少保護的護具。
一般人沒深入瞭解過,很多概念跟所謂知識的來源,
或許只是從一些運動新聞,甚至是災難新聞,才得以看過這些畫面。
坊間順口溜『主傘不開副傘開,副傘不開準備投胎』,
對受過訓練的跳傘員,或許只是非常無稽的一種謬傳也說不定。
很多運動有其風險,但有誰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在從事這些行為呢?
一切的誤會,或許都只是因為不瞭解。
最後講幾句。
上卡絕對比一般踏板有風險,但風險必非不能適當控制。
卡踏不是必需品,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用,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用。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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