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前幾天與機車發生車禍被機車騎士從後方直接撞上來,事發過程如下
當時發生事故位置在至善路往士林方向(小弟的單車有按照規定均有前後照明及紅色LED警示燈以及安全帽),當時小弟行駛在最外側的車道,突然被機車騎士從後方直接撞上來,馬上覺得腰部疼痛不已倒在地上無法移動,幸虧該機車騎士有馬上過來查看即遇到熱心的車友(車友張先生謝謝你還很熱心的將單車送到捷安特檢修)停下來幫忙,馬上打119請救護車將小弟送到醫院急診。
到達醫院之後也照了X光,醫生說腰部挫傷需要避免運動和休息約1~2個月幸好並沒有傷到骨頭算是不幸中的大幸,隨後警察先生也向我和該機車騎士問了些事發的經過,警察先生是希望雙方已和解為優先,再詢問過我和該機車騎士後我們也希望以和解為主,維修單車及醫藥費用機車騎士也同意支付,小弟念在該機車騎士還是學生也同意維修的費用不會由對方全部支出,分擔部分維修費用以雙方同意為主,約在急診室休息了快2個小時後申請了就醫證明後就自行離開,並在隔天晚上到有健保的中醫檢查受傷的地方;受傷較嚴重的部位為腰部再來是左手腕和右膝蓋會疼痛。
這幾天機車騎士也有發簡訊慰問小弟的傷勢,當時自己還一度認為對方的態度不錯也很負責,直到今天小弟詢問了捷安特維修的費用後開始改變,因為後變,爪勾受損比較嚴重需要換新,價錢約在1750~1900左右因為HB3後三角架式Carbon所以也請他們一併檢查,不幸中的大幸Carbon的地方沒有裂痕所以不需要換新,之後小弟就打電話給對方告訴維修的費用是約在1750~1900左右,講完電話後對方發簡訊告知小弟無法負擔這筆維修的金額,在電話中來來回回的討論後決定對方付1000元(沒錯就是1000元)剩下不夠的750~900元小弟自己負擔,再加上約2~4個禮拜的醫藥費(因為不知道腰部的傷要多久會好所以小弟也依據前幾天詢問醫師的結果才告訴對方),看中醫的費用約是150元一天(健保),小弟念在對方是學生打工也很辛苦所以也沒亂開口。
沒想到故事卻從打完電話開始,一位自稱是對方姊姊的人打電話問我他弟弟需要賠多少錢,因為目前只知道修車的費用約在1750~1900,醫藥費用約是一天150左右但治療時間需要多久我也不敢保證,對方的姊姊要求要和解,要我直接開個金額給他們,但一時小弟也告訴對方除了維修是已知的以外,醫療的部分真的不知道,小弟也不希望因為車禍的關西造成腰部日後有任何的後遺症,但對方的姐姐去一在的說 "要是我連續看個1~2個月他們負擔不起",隨後就要求小弟要到醫院驗傷,隨後也約好時間到醫院驗傷,也結束和他姊姊的對話。
目前小弟有幾個問題
1.驗傷單:因為事故發生後已過約5~6天現在回醫院驗傷是否正確?當時小弟只跟醫院申請了就醫證明
2.維修賠償:當時小弟念在對方是學生,只要求後變,爪勾受損比較嚴重需要換新,椅墊;PI-298 3D車褲殯沒有要求賠償,因為對方姊姊打電話問我他弟弟需要賠多少錢是否也可加進來賠償的一部分,很心疼PI-298 3D才剛買穿第二次而已。。。
謝謝各位花時間將小弟的文閱讀完,希望各位車友們在騎車的時候要多加小心,安全措施一定要齊全,最後感謝熱心的車友張先生,在第一時間停下來幫我讓我覺得台灣人還是有像張先生一樣善心的人~
個人認為樓主如遇此情況(不願負擔醫藥費)便不必再為對方著想了,畢竟樓主已幫對方設想的夠多了,一昧的讓步下去,對方只會讓你有「吃人夠夠」的感覺而已,個人建議如果對方不願意負擔醫療部份,樓主又能肯定當天事故皆是對方的錯誤所造成,且樓主未有疏失,那可回覆他們您要提出將當天事故送交通事故裁決所申請裁決(當時警方應該有做筆錄才對),交通事故裁決出來,如果很確定是對方的疏失,有時甚至可以判賠全額(小弟之前就獲得全額賠償之判決過,對方賠了近兩萬),當然交通裁決出來不是對方就一定願意賠,畢竟交通裁決只是一種參考依據,不過通常送交通裁決就是為了準備要法院見了,因此交通裁決的結果絕對會左右當事人的態度,還是老話一句,要確定是對方的錯(自己無疏失之所在),使用此招的效果才會比較好,畢竟嚇阻力很高,相信他們如果自知理虧,應該是不會選擇送交通事故裁決的。
伸縮自如的.....超級塞亞人!
小弟建議您提出傷害的告訴!!
因為小弟之前也曾遇到相同的狀況!!
1.身體受傷是明確的(雖已過24小時,亦可以請該名醫師提出診斷書)
2.車身受傷也是確定的
3.有明確的就醫紀錄(建議先自行將傷處拍照)
4.有警察人員到場觀看過事故現場,到時出庭可請當時到場之員警作證
(該名員警有100%的義務必需要到法院作證)
5.該名學生如年滿18歲,須負完全的民事責任
相信您到警局提出傷害告訴(告訴乃論),對方就會自行與您和解。
您不必與非當事人協調~~更不用害怕對方用任何的人士關係與您協調
只要堅持提出告訴,相信他們一定會依您的要求理賠!
因為你要提出的醫療費用並不昂貴且合理,且車架的修理更是該名肇事者必須要負責任的!!
完全不需讓對方殺價,其實真的要上法庭了
台灣的法律是同情弱者(傷者),相信法官也會給你個交代
小弟極為痛恨此種得了便宜又賣乖的人!!!!
錯的人實在是沒有任何的權力來討價還價!!
小弟相信該名肇事者的姐姐,只想付一點點的錢來了事!!
如果受傷的是他的弟弟,不知道他是否會有同理心。
如上了法院,他必然會有傷害前科
且法官也會以您提出的醫療賠償+維修賠償,更可以有精神上的賠償提出合理的金額
就算是車禍鑑定後,您有部分錯誤(2:8或3:7更有可能1:9)~也可以由精神上的賠償來補足
如有任何的後續發展,再來討論!!!
^_^Y
我相信事主雙方都很有誠意態度面對這件事情
也許對方是學生沒有經濟能力
而由對方之大姐強行介入處理
可能是處理方式不夠圓滑而讓你覺得不舒服
你大可不用太放在心上
如果是我的話
我也希望能夠盡快處理的
因為雙方立場不同
一方怕的是醫療治療是否永無休止
這點可由醫生開立診斷書來確認
當然這個時間往往是不夠的
可能會超出預估治療時間
但這也是人之常情
端看你接不接受
而這裡也是可提出資薪賠償
對於財務賠償部份
可由車店出據證明全數索培
車衣當然包括在內
我覺得樓主可以先把所有應賠償金額全部列出後
再交給對方進行協調
我想對方一定會大吃一驚吧
協調金額多寡就端看樓主的意願來處理吧
這也是對方能負擔的起才能成事
最後如果協調不成的話
或者對方態度不佳沒有任何誠意要解決
我想樓主可能要先提出傷害的告訴
這點上面大大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就不在重覆說明
我只能建議樓主
可以的話盡量試著原諒對方
不要過於苛責
在對方能力範圍下來和解
這樣對彼此都是好的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joekiller wrote:
大大~小弟建議您提出...(恕刪)
提出告訴+1..
因為我也被這樣手段對付過!

無奈之下只好積極再積極和解兼殺價!
請別說我不對理當要賠償,對方無照還行駛快車道(機車..)
事後也送裁決所裁決,駕照還因次被吊扣半年(車禍肇事致人受傷!)
裁決報告結論,對方無照但是有"路權",而會受傷則因為駕駛開車未保持
前後距離,左右間隔導致!我當然不服,還是可以上訴交通法庭!
只是後來對方提出傷害告訴,無奈之下只好答應對方金額!
對方旅行社工作,月入5萬以上,估計骨折復原約半年,所以求償不含醫藥費
在內30萬!(最後還是有殺價就是了...)
說出這些經驗,只是想提醒大家,事故發生也許都認為自己沒錯,但是現實上
不是自己說了算!所以出門在外別去碰人家也別給人家碰...
事隔多年,到現在我還是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我根本沒碰到他,都是對方說的!(當然這是我片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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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63421 wrote:
說出這些經驗,只是想提醒大家,事故發生也許都認為自己沒錯,但是現實上
不是自己說了算!所以出門在外別去碰人家也別給人家碰...
事隔多年,到現在我還是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我根本沒碰到他,都是對方說的!(當然這是我片面之詞..)
che2rychiu wrote:
我真的遇過這樣的事,...(恕刪)
車禍就先報警就對了!!
不然你會害到別人
所以樓主可以跟他姊說:
"這件事就這樣,你可以不用幫你弟和解了, 一切都由我自行負擔,
但是要記住這件事你也有參與過, 一次有兩位........................殺生為護身 斬業非斬人"
順便告訴他家人...保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825145
我也曾摔過車,對方都沒事. 醫藥費2000元,還好沒開刀...
他家辦喪事了, 因為當初我心腸太好,害我受傷的都往生了!!
唉.........早知我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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