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感人的運動家精神


我的朋友是個單車運動熱愛者,這個關於單車比賽的真實故事就是他告訴我的。他強烈地希望我把故事寫出來,讓大家看到。

今年夏天我最著迷的事情莫過於七月在法國舉行的環法單車賽了。環法單車賽可以 說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比賽之一,特別是今年,眾所矚目的阿姆斯壯(Lance Armstrong)能不能再度拿到冠軍,成為繼西班牙選手英度連之後第二位擁有五連霸紀錄的選手,更是眾所關切。

來自美國德州的阿姆斯壯本身是個癌症病人,他的癌細胞甚至一度轉移到了胸腔和腦部,在經過化學治療之後又重回比賽。阿姆斯壯堅強抗癌的故事鼓舞了許多病人,他也成了美國人心目中的大英雄。這次參賽的一百九十八位選手中,對阿姆斯壯最具威脅的對手莫過於來自德國的吳里克(Jan Ullrich)了。吳里克比阿姆斯壯年輕,曾經是一九九七年環法單車賽的冠軍得主。雖然他經歷過二次的膝蓋手術,不過今年吳里克捲士重來,可說是爆發力十足。

長達三千四百二十八公里的環法單車賽共分成二十個階段。從第一階段開始阿姆斯壯就受到吳里克的糾纏陷入了苦戰。雖然阿姆斯壯一直保持些微的領先,可是這個差距一直在縮小。比賽進入庇里牛斯山的階段之後,吳里克更是急起直追,秒數愈拉愈近。


到第十四階段的賽程結束,阿姆斯壯竟只領先了吳里克十五秒。這麼小的差距使得第十五階段的比賽變成了最關鍵的路段。在這個長達一五九公里的階段中,選手不但必須翻 越三個山頭,還得經歷變化多端的氣候。由於這是到達巴黎前最後一段艱辛的路段了, 一般評論家都認為第十五階段會是阿姆斯壯和吳里克最重要的決戰點。

七月二十三日是這場對決的大日子。儘管比賽的路段多霧,山區仍然擠滿了昂首企盼的觀眾。如同大家所意料,阿姆斯壯在翻越第二個山頭開始取得領先,吳里克緊追在後。途中雖然吳里克幾次試圖超越阿姆斯壯,可是一直沒能成功。情勢到了終點十公里 前開始發生逆轉,領先的阿姆斯壯轉彎時不小心右手剎車勾到了路邊觀眾的手提袋。


這個意外使阿姆斯壯連人帶車摔得四腳朝天,還絆倒了另外一位西班牙選手。幸好隨後而至的吳里克一個緊急閃躲,平安地穿越而過。

眼看吳里克只要用力衝去就可以甩開阿姆斯壯,改變整個情勢,守候在電視機前的德國觀眾簡直都興奮得幾近瘋狂。然而這時候吳里克卻慢下了車速,頻頻回首看阿姆斯壯,關心他的狀況。他其實可以不用那樣的,可是吳里克卻堅持等阿姆斯壯重新騎上單車。我們大概很難想像,那樣的等待會是什麼代價。不過吳里克卻一直等到他的對手恢復速度之後,才又繼續他們的對決。

後來我才知道兩年前的比賽中,吳里克摔倒時阿姆斯壯也曾等過他,這只是吳里克的回報。說真的,在台灣一片泛藍、泛綠的選舉對罵,政治惡鬥的報導中,看到新聞畫面時,感受非常複雜。不曉得為什麼,就在那幾秒鐘,我就是忍不住內心的感動, 眼淚都流出來了。

幾天後,阿姆斯壯終於以六十一秒的差距領先了吳里克,取得了二○○三年環法單車賽冠軍,並且完成他五連霸的美夢。這實在是一場令人終生難忘的對決,雖然它只產生一個冠軍,可是卻在我的心目中造就了兩位偉大的英雄。
2009-03-07 0: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運動家精神
公路車才是王道
BB920067 wrote:
原文應該是出自侯文詠...
之前也有很多大大有刊載過
相信此篇沒多就就會到資源回收區報到了...(恕刪)

好的文章,讓一些沒看過的版友,有機會閱讀,也不是什麼壞事。
一定需要用這樣的態度嗎?唉~~~~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註明出處就沒問題

如果原本是你寫的文章
被別人冒名這樣po出來,當作是他自己寫的

你的感想?
文章的精神令人動容
但是沒註明出處是有點不妥...
我以前沒得選擇,現在我想做一個好人
12. Mobile01重視原創精神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請盡量避免轉載圖片或文章,如果真的需要請一併列出原文圖出處,圖片請勿上傳到Mobile01。

此為討論區規則...

香酥雞大大您的出發點正確 而文章的確很好

但是未遵守討論區規則...

您既然有上來回文

就請您註名出處

人必先自重 而後人重之

請尊重原作者吧...

若小弟的態度有不妥之處....敬請海涵



btw...香蘇雞大大您在'感人的鐵人三項'中8樓回文 小弟也曾經在網路上拜讀過...

一樣是轉載的....在此一併提醒您摟
公路車才是王道
BB920067 wrote:
12. Mobile01重視原創精神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請盡量避免轉載圖片或文章,如果真的需要請一併列出原文圖出處,圖片請勿上傳到Mobile01。
...(恕刪)

BB920067 wrote:
此為討論區規則...
香酥雞大大您的出發點正確 而文章的確很好
但是未遵守討論區規則...
您既然有上來回文
就請您註名出處
人必先自重 而後人重之
請尊重原作者吧...
若小弟的態度有不妥之處....敬請海涵
...(恕刪)


這條規則我很清楚。
不駐明出處,作者,也並非想剽竊原著的智慧財產。
(說真的,上網隨便查也找的到原著是誰)

以個人之前的經驗:
這篇文章,我大概在三,四年前就在01轉載過了。
出處,跟作者都有標明。
結果呢?
被收到資源回收桶的原因是:
12. Mobile01重視原創精神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請盡量避免轉載圖片或文章,如果真的需要請一併列出原文圖出處,圖片請勿上傳到Mobile01。

在01。寫文章,管理員看不懂或許沒事,寫得太清楚被他看懂,反而有事。
後來我就明白了。『這就是01』『這就是01管理員的風格』
規則是這樣訂的,但要怎麼執行,就是隨他的意。
一律『抗辯無效』

對我來說,重點在『分享』。
把覺得值得閱讀的東西,分享給沒有看過的人。
反倒是,『形式上對智慧財產尊重的行為』,個人倒是覺得這行為有些多餘。(個人想法)
畢竟這樣的轉載非常普遍,也不涉及營利。只差一個知會的動作罷了!

我承認,沒有標明出處,是不正確的行為。被刪文我也認了。
但,這是在01這個環境呆久了,這是後來不得不衍生出的行為。
版友要責怪,要回報。我也無話可說。
如果造成原作者的權益損失,或是困擾。我可以立即處理。
凡事都有理想跟權宜的作法,這就是我的作法。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想法,僅供參考。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01設計這條規則就是...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就曾經有大學生用了某打鳥攝影師的相片

而被控告....民事求償好幾十萬

案例都可以搜尋到....



您的做法小弟給予尊重...

只是提醒您而已....

題內話...這裡是01....規則內隨便你玩摟...
公路車才是王道
BB920067 wrote:
您的做法小弟給予尊重...
只是提醒您而已....
題內話...這裡是01....規則內隨便你玩摟...
...(恕刪)

謝謝BB920067的提醒,我會視清況修改作法的。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優良讀物...感人~版大的有心讓這版面的溫暖~更加深了~!~幫推+1(雖非原著...但還是需尊重原作...)
☜█████Jin-Bike█████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