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阿姆斯壯: '還我的單車來!' (車子找到了!!)

原文Armstrong: 'Give Me Back My Bike!'

還在Tour of California賽程中
在2/15/2009 Armstrong的特別款的計時車及其他人三部自行車被偷了



這偷的人敢騎出去嗎?
也不好賣出去吧
難道要把它拆著賣還是做收藏?

==
補充: 2/18車子出現了
見此
2009-02-16 9:20 發佈
連狀哥的車都敢偷阿~~

肯定是拿回家藏起來當紀念了...

不然騎在路上遇到熟悉此事的人肯定被拖下毒打一頓...
連世界車王壯哥的車都敢偷! 這竊賊不是膽大包天就是天生不長眼了...
My Blog: http://www.wretch.cc/blog/matic090
wildeny wrote:
原文Armstron...(恕刪)


偷回家,架在練習台上假裝自己是阿姆斯壯

其他三人的車就把零件拆一拆吧

...tune不合,frequency不搭...
也沒什麼不能偷的阿!!
如果是FBI的頭頭,或是美國警政署長的愛車,才會三思一下吧!!
這是一定要去看的啦,因為......會被問與答笑死!
今日最佳娛樂!
一些經典對話:
賣家敘述:這車是表弟寄賣的,他對車一竅不通 brabrabra....
第一個人LANCE (阿姆斯壯本人?)說他跟這車有感情,可以幫他送到加州他家嗎?
第二個問有沒有鈴鐺,有地方放水壺嗎?他想放啤酒。
還有人問有沒有駐車架?賣家回答:搬個石頭。
問:這是男生騎還是女生騎的? 賣家回答:女生也能騎腳踏車?以前有人跟我說她們能投票了,現在她們也可以騎腳踏車了?
問:這車有鎖嗎?賣家回答:當然沒有,要不然我表弟哪來的這台車?
問:有兩個蛋蛋的人能騎嗎?....這個有好笑到
那就要怪阿姆斯壯丟車的地點不是在台灣,
在台灣丟了車大概一兩天就找到了,台灣警方能力很強的,
你看那些縣市長,議長..什麼的,車子丟了....一兩天就找到了,
以阿姆斯壯這種等級的人物應該沒幾天!
farside wrote:
這是一定要去看的啦,...(恕刪)


外國人還真幽默
farside wrote:
這是一定要去看的啦,...(恕刪)


我原先在farside前一篇有指出這輛車出現在xbay
附上連結但被"偉大的01管理員"(或是哪位正義的01網友檢舉)而刪除

所以有興趣的 就自行Google一下吧
應該還沒有下架
我覺得有可能是職業小偷,有買家指定要Armstrong的車然後他們才動手,像偷畫1樣要先有買家,否折直接神來1筆想偷還真的不是很討好,又不好脫手。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