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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曾幾何時淡水河濱美麗的自行車道變成車禍肇事的地點
曾幾何時悠閒的單車運動造成一個家庭面臨悲劇的局面
請11月23日下午在案發現場的目擊者出面指認!
也請認識這位肇事者的朋友們勸導投案!


下面的文章是12/5(五)的新聞

單車道變虎口 小3女挨撞恐成殘
新聞連結:自由電子報

對向鐵馬飆速 肇事逃逸

〔記者黃其豪、李穎/台北報導〕自行車道潛藏危機!11月23日下午,桃園縣某國小三年級女童「小妤」與父親分騎自行車,在台北縣淡水自行車道飽覽山光水色,突遭急速行駛的自行車迎面撞上,肇事騎士逃逸,造成小妤雙腳大腿骨斷成三截,恐終身殘廢。
此事引起小妤安親班老師憤慨,在網路上po文撻伐肇事者沒良心,網友熱烈討論,呼籲目擊者提供線索,也希望肇事者良心發現,出面處理。中度聽力障礙的陳父與中國籍妻子,上個月23日帶著9歲小妤與2歲弟弟到台北市關渡宮拜拜,父女各租一輛自行車,一前一後從台北縣淡水往關渡方向騎在自行車道上,當時人車有些擁擠,對向有名男子車速很快,在距離捷運竹圍站約500公尺處,正面撞上小妤的車。

女童大腿骨 斷成3截

小妤被撞飛,撞到護欄後趴在車道上無法動彈,男子查看一下,打電話卻不是叫救護車,隨即離去,其他騎士到附近救護站通報,轉報119,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小妤雙腳大腿骨各斷成三截,因接近膝蓋位置,手術困難,至少須躺在病床上半年,會不會長短腳或終身坐輪椅,尚待觀察。陳父隔天向淡水警分局交通分隊報案,警員陳建維重返車禍現場,沒有找到車禍事證,附近也沒有監視器,呼籲目擊者以(02)2622-5791與他聯繫。小妤的伯父說,弟弟及弟媳工作不穩定,小孩出事後,家人兩地奔波,一家4口只能靠政府補助的每月1萬7000元過活。陳父說,肇事者把休閒的自行車道當競速的賽車場,根本是「拿人命開玩笑」,希望主管機關正視美麗的自行車道潛藏危機。


小妤父親站的位置,就是當日女兒被撞的地點。(記者黃其豪攝)


逃逸的肇事者,請看看這起事故造成的後果


以下文章是Holly0918所提供
原PO在PTT Hate版,後來被轉錄至PTT各大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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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okeb (陳小妞) 看板: Hate
標題: [震怒] 騎個腳踏車也會終生癱瘓
時間: Mon Dec 1 22:47:38 2008


11/23或24號 補習班三年級的學生
跟著爸媽去淡水八里騎腳踏車

因為佳妤非常喜歡騎腳踏車
所以爸媽假日一定會帶她去騎

但是!!!!那天佳妤開心的在騎腳踏車時
竟然被不知名的人士 撞過去!!!
(據佳妤表示 她是被輾過去的)
(嬸嬸表示 是被協力車)

本來以為 佳妤只要開完刀 復健
就可以恢復她原本活蹦亂跳 可愛的模樣

誰知道..佳妤會因此而癱瘓

更過份的是,肇事者竟然把佳妤撞了就跑
就讓她一個人受重傷的躺在自行車步道上
幸虧有好心的路人打電話通知救護車...

可是,佳妤的爸爸是聽障人士、媽媽是大陸藉
等到報案的時候已經過了隔天

目擊者、肇事者 都沒有..
警察也看佳妤的父母是個低層人士
想輕鬆結案,甚至對他們說 找不到了啦 不可能找到
連調個監視錄影帶也不肯!!!

我只想對肇事者說

你把一個才九歲的小妹妹就這樣撞成終生癱瘓,連坐都沒有辦法坐
一輩子就只能坐輪椅、拿枴仗
你良心過得去嗎?!!!

她才九歲!!九歲耶
她的人生都還沒開始
就從被你奪走了 你甚至連聲對不起都沒有
實在太超過了!!!


最後..想請各位版友幫幫忙
幫幫佳妤

11.23or24有去淡水八里的人
有看到這場車禍的目擊者
或者是有什麼辦法給警察一些壓力
讓他們積極一點去辦這件案子

請寄站內信給我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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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6 1:28 發佈
爬文不是有看到

肇事者剛撞到不是有打了一下手機後

就速速離去~

有時間、地點的話 那該可由電信業者調閱一下

當日當時的發話號碼 該可以追縱、過濾吧
ID:大河馬 現役:STARBIKE OVERUN (孔雀) 除役:GIOS AIRONE S ; GAINT MINI ZERO T3(Red)-bi
dc33023 wrote:
爬文不是有看到肇事者...(恕刪)


要trace該用戶不容易...
1. 你不知道他用那家電信業者的
2. 當時在該地點(基地台)發話的人, 你無法確認是那一個
3. 縱合以上兩點, 是有可能將範圍縮小, 但應該也有幾十到幾百人的記錄, 警方要查有一定的難度...

單就電信觀點來看...
rioschen wrote:
曾幾何時淡水河濱美麗...(恕刪)


當時人車有些擁擠,對向有名男子車速很快......我很難理解這句話
女孩身體本身應該也有問題
a298 wrote:
女孩身體本身應該也有問題


如果小弟有冒犯的地方, 先跟您道歉, 不好意思.
小弟看到這樣的話實在無法苟同.
小弟淺見為既然撞到人家, 不管是誰對或誰錯
基本上自己先跑掉就是不對不是嗎?

拿大馬路上的汽車或機車做比喻, 如果不小心
有差撞, 自己跑掉的那個通常最後都會被判定
為肇事者需負責不是嗎?

不好意思, 冒犯了.

小弟在此祝福這位無辜的小朋友, 希望他相安無事.
同時也呼籲肇事者出面, 做個有擔當的人. 只要你
願意出面負責, 你內心就不會內疚一輩子. 對方也
會一輩子感激你. 你會是好人. 不對, 你是好人.
一定會連絡對方的不是嗎?
a298 wrote:
當時人車有些擁擠,對...(恕刪)


也許女孩有錯
但我們都不在現場所以到底誰對誰錯也不是我們能斷定的
今天問題在對方傷這麼重他卻不顧對方安危隨即離開
這怎麼說都不對吧
就像今天你開車在路上有人從後面騎機車或腳踏車往你車屁股塞下去
然後對方受傷倒地
你會不理他覺得是他錯他活該就這樣走掉嗎...................
不論是什麼因素,撞到人而沒有當時處理報警

卻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我想這就是非常明顯的不對

也希望肇事者能面對自已所犯下的錯誤出面負責

否則良心如何讓你安心
其實我看到很多人討論這則新聞時,我第一想到的是還好頭沒有撞到...

唉!應該強制自行車出租也要一併提供安全帽

會發生意外不是只有單方面的責任,只是責任的輕重吧!!

帶小孩出門,不管是騎車或是遊玩,家長應該要特別注意他們的安全,畢竟小孩的反應能力沒有大人快

從以前開始,就有很多討論小孩在自行車道的文章,到最後都是各持己見,如果常騎自行車道的車友應該都有感覺

不管是大人或小孩騎車,一般最不受控制的就是騎出租車的人,是不是政府合法讓他們出租自行車,也應該要求業者在出租車時,告知承租人騎乘應注意的事項....

對小孩來說,沒有絕對安全的地方,家長有這樣的責任....

希望小妹妹能沒事....
快出來投案吧.....不管交通事故責任方面誰對誰錯...這樣跑掉就是不太好.....菩薩會生氣的...
不經不覺 wrote:
要trace該用戶不容易...
1. 你不知道他用那家電信業者的
2. 當時在該地點(基地台)發話的人, 你無法確認是那一個
3. 縱合以上兩點, 是有可能將範圍縮小, 但應該也有幾十到幾百人的記錄, 警方要查有一定的難度...


RBS的訊號涵蓋範圍並不大,而且只保留門號接通後所產生的計費記錄,只要確認事故發生前後的時間點,警察並非無從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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