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tt的高雄板出現一篇討伐色狼的文章~內容約是 女生被男生約出去後失身的事實 (這是事後被害人提到的)網友們查他的資料時發現他也有在騎腳踏車而且地區不是只有高雄 老家在嘉義 有時也會上台北所以將這篇文章貼上來 也請各位車友騎車揪團時要小心自身安全完整之備份網誌如下: (該網誌之主人已同意本人轉錄)http://www.wretch.cc/blog/cbate/16876461內有該色狼之照片及詳細內容真的很恐怖....本人同意板友將此文章自由轉貼到m01之其它板.
若如那女生所言,那男的真的可惡。但那女生為何就接受?事後還跟他出去吃東西?還接受他送回家?這不用宣傳了啦,女的也是接受了那個男的,只是現在不知道什麼原因想到又不爽跳出來打點文章而已。不然事後就算為了她所謂的名譽不報警,也不會還跟那男生去吃東西什麼之類的。若描述皆為屬實,還是快點把那個男的繩之以法比較實際。女生也儘量不要落單騎車,最好有信的過的熟人為伴,更不要故意穿著少得太誇張。(總不能地上故意放一百萬又沒人顧,還叫小偷不要撿吧)若描述非屬實,嗯,吃官司機會很大。
後來他送我回宿舍,我有買臭豆腐和麵線羹請他吃,因為我不想欠他。隔天,大隔天,一直到昨天今天,他還一直要拐我出去,各種理由,軟硬兼施,我就死都不跟他出去,他就問我是不是不喜歡他,是不是很討厭他,我就講的很直接出去就會被他吃掉,他就說我傷他的心,他的真心日月可鑑...其實他很喜歡我什麼的......不過話是隨人在講的,我是不可能再相信他了,那天的事情發生後,我的暱稱就一直是現在這個,我覺得我真是個破麻,人家找,就出去,被上了能怪誰?怪自己阿!基本上我不會考慮去報警抓他把事鬧大,因為在媽咪的心中我還是乖孩子,我已經為我的愚蠢付出了代價,希望板上的女生不要太過單純,吃冰都能被強姦了,更何況是看電影過夜什麼的,在把你搞上床之前,男人說的話如果可以相信,狗屎都能吃了。今天我不是上來罵他的,如果今天沒有這篇說他的文章,而樓下鄉民沒實證不相信的話我會把這件事情藏一輩子,我的名聲啊!==============================================不報警又說不想把事情搞大,卻又同意別人散佈消息且還公佈了私人照片這種低調的方法,我還真第一次看過還有,這是抓色狼還是心有不甘,實在.....起疑啊
michael.gallery wrote:但那女生為何就接受?事後還跟他出去吃東西?還接受他送回家? 所以我猜.................. 男的是半欺騙半強迫............女的是半被騙半接受...........
michelle26 wrote:後來他送我回宿舍,我...(恕刪) 事主也太...好歹想方法整整他吧不然咧?弄隻狗給他如何?但是看了5樓說的似乎也很有理...說不定是本來情投意合了後來女的又被男的甩.才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