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車友向警方報案,他日前與同事騎單車到中正露營區,結果該地沒有路燈,一片漆黑,僅靠單車的車前燈微弱燈光,突然有三人拿球棒,將他們兩人攔下,由於前後沒有其他車友過路,對方又拿球棒,只好任人宰割。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4575729.shtml
好久以前聽說...開小發財車...找落單的單車騎士..搶了車就走...不搶錢...專搶車.....見到這種問題要馬上轉頭下坡...路蠻小的...單車速度和汽車速度差不多...騎到大路...大概就不敢搶了....
三枝球棒? 那完了!我帶"村正"也沒啥用了!只好拼掉一個是一個…看你們要付出幾條命來拼我一條?(無武器者或是不熟使用者萬勿模仿!)看來在要路權之前,我們得先要"自我保護權"了。在大稻埕被打死的副教授也不是毫無反抗之力的。只是他沒有第一時間動手幹下去而已。(所以…我吸收了這個教訓。不擊則已,一擊必殺!)---------加句廢話:這種情形,知道的都該知道: 如果決定動手,是該衝而不是退!但如果自覺不行那只能明哲保身。(不要強撐啊…我是沒辦法)
免怕啦~大家都騎菜籃車跟淑女車就好了阿!!!現在似乎鐵又降價了~一台廢鐵車不知道賣有沒有50?如果一台才10元 歹徒開車搶十台都還不知道夠不夠油錢勒!!!!話說我的通勤菜籃明明就裝了冠軍一號的坐墊..一萬多入門車的煞變跟不錯的V煞...再加上買不久的塑膠菜籃...雖然除了菜籃其他都是別的車友汰換下來的...但也小有價值把!!!!居然我停騎樓忘記鎖一晚隔天也還是對我"喔HI唷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