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重要]關於被狗追的法律問題(不好意思這篇僅討論法律,經驗談請至其他篇)

小弟在受夠這些不綁狗的XX飼主了嗎裡面提到

在公共場鎖不綁狗的飼主要罰錢

動物保護法
第7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第20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小弟當時只注意到"防護措施"

卻忽略了"具攻擊性寵物"也是要由主關機關公布才算數

再加上施行細則也沒有"具攻擊性寵物"的定義

導致小弟的發言有誤導版眾

以為只要是狗在公眾場合不綁牽繩就該開罰


近日小弟因細故去文農委會

他們對"具攻擊性的寵物"定義如下

一、查本會90年9月25日以農牧字第900040362號修正「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公告,內容如下:

(一)廿三公斤以上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除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外,應戴口罩作為防護措施。

(二)以下品種犬隻屬於具攻擊性品種:(包括與此類品種混血的犬隻)

1. 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 )、 史大佛夏牛頭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2. 日本土佐犬 (Japanese Tosa)。

3. 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

二、爰此,依前開公告及修正後之「動物保護法」規定,非屬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而具攻擊性品種即為前開公告之3類犬種。另並非23公斤以上犬隻即為具攻擊性寵物,一併敘明。


好了

現在狀況已明朗

攻擊性寵物只包括兩個

1.屬前述三種具攻擊性品種的狗

2.有攻擊紀錄的狗

也就是說

如果我朋友帶著他家那"頭"40kg的德國狼犬去公園玩(都養在院子裡,自然無攻擊紀錄)

就算他沒有綁牽繩

但是因為我朋友是七歲以上的人

所以他也沒有違反動物保護法


至於騎車被追的大大

很遺憾

除非被咬了

或者追妳的狗剛好屬於"具攻擊性寵物"

不然在體制內是無法可解的


祝各位

快樂出門

平安回家
2008-10-25 17:08 發佈
也就是牠吠我 追我!!!!!!我跌倒了~ 我還是不行告他的主人嗎?
因為牠沒咬到我~

那我拿東西~打 他 哇~那我還要被告哦~~ 因為動物保護法
被狗追,到現在還無法忘懷,被正妹追,惦惦出三碗公,,搞不好一億年前,狗還統治地球呢,不小心撞死一隻蝴碟,壓死一隻昆蟲,就跟狗追人,一樣正常,因為在人的認知上,人大於狗,人大於昆蟲,所以您撞昆蟲,踩死昆蟲,不痛不養,您打狗您覺得可以瀉恨,如果把關鍵改一下,認為狗大於人,昆蟲大於人,您就可以當外星人了,因為外星人己經進化成生化人了,一個愈文明愈進步的國家,是不是對其它生命都很尊重,換言之,比我們文明幾千萬年的外星人,那更不得了,說不定己經跟人平起平坐了,
這個法應該是主管機關可以主動管理的部份
至被被咬或被追的事實發生後
還是回歸到民法吧
不過麻煩就在舉證
人出口成髒就可以告~~
狗吠、狗追、撲過來,誰知道牠想幹嘛??
只有在傷害出現後,才有確切的證據
是人不知狗嗎
可是依字面上的解釋,23公斤以上的狗,雖不是攻擊性寵物但還是得綁繩子及由成年人伴同的啊。
white cat wrote:
(一)廿三公斤以上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
台灣野狗土狗洋狗滿街跑!
拉屎拉尿沒人管!
打牠罵牠還要小心被狗咬!
只能逆來順受委屈沒人懂!
奉勸各位車友要小心!
下次記得帶根打狗棒!
打牠之前先拍照 !
自衛傷狗無大礙!
打牠滿地找狗牙!

咦~~~~~~漆咚巄咚嗆~~~~~

呃,上次經過一個工地,工地裡有大約四隻狗衝出來
結果我家的狗躲在後方50公尺處不敢過來
結果.............我把那四隻狗收的伏伏貼貼的,
還趴在我身上耍親熱
後來有一個女生騎小摺帶著她的大狗經過
結果這一群狗衝上前去吼
我居然還的攔的住這群狗~~~
可見得,人要比狗強勢狗才會服服貼貼的
不過可先別用打的,因為流浪狗本身就很可憐
牠需要藉由吼叫來保護牠自己
所以聽到牠們在吼時,請耐心騎慢一點

P.S我也不是動物保護協會的,如果有野狗敢惹到我,我也是會照扁
一瓶100多元的防狼噴霧劑很好用啦,對付野狗不用太客氣(甚至被飼養的狗),人的安全比較重要

如果遠遠的就看見狗狗,先把噴霧劑拿出來,經過的時候不用騎太快,看見狗追上來噴個兩下,保證就跑了
PS: 人都受不了的噴霧劑,用在狗身上絕對好用唷,因為狗的鼻子更敏感咩

jasoncity wrote:
可是依字面上的解釋,23公斤以上的狗,雖不是攻擊性寵物但還是得綁繩子及由成年人伴同的啊。

這可能得請有法學素養的大大來解釋了...

我消極的認為

因為動保法第20條規定的只有"具攻擊性寵物"才要有防護措施

而農委會給的定義就沒有"超過23kg即算攻擊性寵物"這樣的說法

所以如果超過23kg的狗沒綁牽繩要開單的話可能沒有法源一聚

到時候上法庭可能還有得吵...(三萬起跳的罰款應該蠻直得"盧"的...)



小弟會再去文詢問

再次因為疏忽造成大家的困擾致歉

用力打請不用客氣

即使是人撲過來咬你

你在適當範圍內自衛都沒問題的

不要打死了就好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