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報紙有報導一篇高雄市的單車事故~4輪50萬的車~單車30萬~2台擦撞~也有請警察有報案~(保險公司初步認定一定要賠給單車了)理賠報價~4輪2萬~2輪7萬~最後保險公司以2輪先移動~以破壞現場~無法判斷責任歸屬故不以賠償~各位車友~如以後不幸遇到事故~除了請警察來之外~一定要保留現場或要自己劃位置在地上才移動車輛喔~不然~~~就可能無法理賠嚕~
是是是~大大說的對~那保險都保假的~他不賠我要自己賠~沒法判定的裁決~誰會賠呢?4輪的大可說又無法判定是我的錯~一移動事故現場~警察就不會給你話事故圖~沒事故圖~裁決所或法院~不太可能給你判定對錯~他們只會說~無法裁決~
大大~那你一開始要講清楚好嗎~要正確的筆錄喔還要麻煩你解釋一下~如何才是正確呢?如雙方都說對方不對~也沒有路口監視器可調閱~當然啦~現在會當證人的可能會少一點~沒證人~警察的筆錄也只是依雙方所說的用文字表現出來~怎麼判定對錯呢?小弟不才~沒懂那麼多~請你幫小弟解惑一下~因小弟在公司剛好在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司共有100台左右的車~每天在街上跑~能有那麼簡單又可以很快處理的方式~小弟真的想要了解一下~感謝你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