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見了棺材還不一定認為自己現在用的到
本人假日常去夜騎經過路段 如關渡平原 洲美橋 等...一堆人不戴安全帽 夜間更無前後燈
你看的到我 但我看不到你啊 也連累我們這些自愛的人的人
政府也不痛不癢 因死得不過多人 沒看到嚴重性
真的很糟糕!
夜間前後燈在實施上可能簡單多了,甚至可以要求在買賣車輛的同時就要強制安裝.
關於安全帽就比較難實施了.
如果可以分類實施的話可能會比較人性化些@@
在小惡魔這邊的車友占全台灣騎腳踏車的總人口數的多少成呢?
在這邊
有人把腳踏車當競賽.
有人當運動.
有人當休閒.
但是,有更多沒上小惡魔的婆婆媽媽們是騎著腳踏車短程代步,或是到隔壁巷口的市場或是超商買菜.
一個菜籃常常不夠裝,還得再多一頂安全帽,對於很多單純把腳踏車當短程交通工具的人來說,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類似話題也有人討論過,想買包菸或是一杯飲料,常常是一件內衣配四角褲就可以到的地方,如果還要帶上安全帽騎車,真的很瞎.........為了戴安全帽還要再穿上車衣車褲或是梳妝打扮才能騎腳踏車出門,這樣腳踏車的方便性與機動性就全失了.乾脆走路算了.......
保護安全的立意是很好,但是到處都有風險存在,別說走路都有可能被車撞,連在客廳看電視都有可能被飛機撞.......難道行人上街或是在家也要戴安全帽??
所以比較建議分類實施,你是要參加任何腳踏車比賽的,當然要戴.
把騎腳踏車當作運動在騎的,在特定場合要戴.就像進入工地請戴安全帽的意思一樣.
等風氣成熟之後在一起全面規定,也許會比較容易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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