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和128條,明確規定自行車應加裝燈光和反光設備,並在夜間行車時打開燈光。台北和彰化分別發生自行車因未加裝燈光和反光設備,發生車禍被判刑案例,值得車友注意。
原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30/2/1526b.html
騎車的安全警示裝備不可少.且也要確認功能完整.
在另外一篇新聞裡面也有提到,腳踏車租借業者也必須負起相當的責任
因為即使租車至晚上七點為止,但是晚上六點半就天黑了
在視線不明的路段還是有危險,業者表示燈都被拔光啦
目前研擬安裝反光板..........
=====================================
原來反光板可以取代車燈,業者的算盤打得真響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