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了P家的網站看了一下資料, 對這組攜車架的合法性存疑, 最主要原因是他沒有ARTC的認證, 雖然他的大小沒有超過相關法令的規定, 但ARTC的認證是目前最簡單的辨識方式. 如果真的警察臨檢, 有沒有認證將會是被罰與不被罰的關鍵.該網站上只強調有一千萬的責任險, 實在是掩人耳目的作法.依目前相關資料, 固定式攜車架除了要ARTC認證外, 還要監理站驗車, 換發行照; 而活動式攜車架只要ARTC認證即可, 但實際臨檢時, 可能警察會有他們的裁量權, 例如他會擋車牌, 尾燈, 都有可能被罰, 所以還是小心為上.
最近也在survey攜車架,也親自問過監理所驗車單位,像樓主這種不需要工具即可拆卸式的謂之活動式攜車架,是不需要驗車變更車體的,但是驗車時要拆掉,固定式的車架,就必須有ARTC認證資料才能辦理驗車變更,成為"置物架",視為車體一部份,以上是監理所對於"車體"部分的管轄範圍,至於道路行駛,若因車架遮蔽燈號,牌照,或其他因素而被員警開單,則屬於違反道安條例問題,跟驗車與否並無關聯.以樓主這組車架來說,行駛道路上可能會因為遮蔽燈號,大牌而有收紅單風險,車架本身並無所謂合不合法問題,不過話說回來,攜車架問題好比前兩年的保桿事件一般,每個單位及員警的見解與認知都會有出入,政府單位在沒有任何規章措施之下,各機關自行運用不同法令解釋來對車主開罰,搞掉了經濟,也惹來民怨,既然各界大力推廣單車運動,主管單位應該儘早建立規範才是!
kevin6085 wrote:最近也在survey...(恕刪) 每每出現這個問題,都一定是一堆眾說紛紜,還會有人信誓旦旦說會違法。但是在看過相關交通法令後,kevin 兄的說法才跟我想法相同。攜車架並不是一定要審驗但是,當然法令規定不夠清楚,就是像現在一樣造成執法者跟民眾的困擾 = ="
一般裝這種東東只要沒擋住車牌警察是不會刁難的.那所謂的遮住號牌是指從後方各種角度看去都不能擋到喔.不是一般認知只要從後方正面看或從某種角度看去沒擋住就可以的哦.當然包括掛營業用的貨車在車廂後方噴車牌的字體也算在內,那個也不能擋住,也包括計程車後擋玻璃窗黏貼或噴上的車牌號碼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