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腳踏車的交通規則??

這個疑問再我心中藏了一陣子

下班大概都晚上10點左右

每次在下班的路上 都會看到許多夜騎的車友

看者他們全副武裝 有車衣車褲 有安全帽 有大燈 有後燈..

心想應該不少錢 安全配備還做的真足

可是好像都不太遵守交通規則 看到紅燈還是照走

只有到車真的爆多的大路口才會停下來等車

只看大路口的紅綠燈 小路口的好像是裝飾一樣

尤其是那些有彎度的巷口 不出去還真的看不太到外面的交通狀況

真為他們擔心 正巧我歸程地路程上有這樣的巷口

昨晚下班時 雖然看到巷口是綠燈就以20KM的速度滑行準備轉大路

多多少少看一下外面的狀況 忽然間出現了一位騎者G牌全副武裝的中年男子

我趕緊停下來 差點就撞到他了 他老大爺只轉頭以帶有殺氣的眼神渺了我一眼就騎走了

看一下燈號 我還以為燈號變了我沒停下來才會受到眼神攻擊 結果還是綠燈

頓時心想 你就算穿這麼多配備也經不起我摩托車的一撞吧

回到宿舍先買碗麵壓壓驚 邊吃邊想自行車闖紅燈會被開單嗎??

萬一我撞到他到底是誰對誰錯 責任的歸屬勒??

這問題還真大以後如果真的發生我該怎麼辦?



2008-05-29 13:34 發佈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裏 沒有腳踏車的字,腳踏車和機車都屬機踏車,開罰的條件都一樣。
下次如果在遇到.你就反問他騎單車是不是就不用遵守交通規則.如果有照相機把這位老大爺加中年男子拍下來.PO上來.讓我們看看,這麼囂張到底是何方神聖.下次遇到了,我們才有心裡準備好好跟他打招呼.^^
PS:就如同大大所說的.單車硬還是機車硬.中年男子可能需要思考一下
felixsturm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裏 沒有腳踏車的字,腳踏車和機車都屬機踏車,開罰的條件都一樣。

是嗎?
真的嗎?

小弟是找不到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啦

但是最接近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
之道路。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四、行人穿越道:指在道路上以標線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之地方。
五、標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圖案繪
製之標牌。
六、標線: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在路面或其他設
施上劃設之線條、圖形或文字。
七、號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行進、注意、停止,而以手勢、光色、
音響、文字等指示之訊號。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九、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
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十、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第69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
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由以上兩條條文

小弟認為機車不屬於慢車

腳踏車屬於慢車


那罰則一樣嗎?

好像也不是

就最為大家詬病的闖紅燈來說

第53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
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
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74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不過小弟並非法律相關學系學生

也許是我誤解法條吧....

white cat你說的一點都沒錯啊!
腳踏車屬於慢車的一種,而騎腳踏車闖紅燈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機器腳踏車」指的就是我們說的機車,而不是靠人力踩踏才得以向前進的腳踏車,
機車是靠原動機(引擎)行駛,算是汽車的一種。

我也不是念法律的,只是剛好在相關單位上班
說句難聽一點的話別介意啊!
我想可能要等這些愛闖紅燈的單車騎士“大佬”那天被撞飛後才會醒悟吧!

有的時候在路上看到時...下意識就會覺得:
為什麼沒來台車撞他一下?
讓這些車友懂得遵守交通規則才是保命之道呀...
對不起~~忘了加尊稱,是white cat大大才對…
你是對的 不好意思 我給錯資訊 鄭重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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