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早上我和老婆4:00睡
我和兒子6:00起床發現兩台上管鎖在一起的車都不見了....

馬上報警6:59取得報案三連單
回家後真不甘心,市長信箱馬上寄出陳情書
胡市長均鑒:
本人為升斗小民,為身心健康前後購買2部自行車,雖並非十分昂貴,但在於小民經濟上已近一個月薪水所得,平日常騎乘卻也身體日趨健康及增進親子關係,最近常聽屢有車友單車失竊,更為謹慎不但兩車同鎖,外加蓋帆布以遮掩之,是日竟然是家人清晨4點多睡,隔壁學校5點多就有人運動,6點多兩車竟然發現被宵小爬牆進入搬抬一空,大門大開,尚慶幸小兒通勤用破車留下以慰學子上學辛苦所能代步,宵小行徑如此誇張,不時常聽破獲竊車案,但還是與周遭所知之自行車失竊數不成比例...
年前因小兒上學自行車置於校外失竊上自認倒楣,現因竊賊竟登堂入室搬運而失,並非一,二人所為之,身為台中市40幾年居民卻遭如此几近搶奪行徑,家中尚有幼小兒童,何時將在發生何事,心感擔憂.....身為台中市民卻須以"無言"兩字形容,最後還是感謝管區警所協助處理報案事宜,及未發生更重大案件而慶幸.....
最後祝您!身體健康!市政如意!
下午向對面借監視器看,原來早上3點多就有3~4名像中輟生的騎腳踏車在附近徘徊
4:55拍到兩人入侵到我家院子內,把用帆布蓋著上管鎖在一起的車一前一後扛走,
5/19把監視器節錄下來,告訴承辦警員,小偷是往轉彎後約100M警局監視器方向跑去
結果得到冷冷的說:等我有空我會去看(有告知方向,時間....)
市長來信案件會責承相關單位處理
5/20台中市刑事警察局來電詢問辦案情形,我也本著警民合作精神,告知他我所蒐集資料,及免不了反應承辦人態度
他表示會責承分局督察專人督導..........到目前又沒消息
5/21台中市刑事警察局來信:
答覆內容:
X先生您好:
您於97年5月18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經交本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一、您陳情停放家中1樓2部自行車遭竊1案,本局甚表重視及關切。經本局派員與您聯絡後,本案已函請轄區第五分局指派幹部儘速拜訪 您及督屬積極偵辦,並加強規劃該地區周邊攻勢勤務,以確保該區安全及遏制是類案件發生。
二、自90年12月20日胡市長到任以來,即要求本局將竊盜防制工作做好,以降低刑事案件發生率,而本局亦秉持市長理念,策定相關作為。在整體竊盜部分,本市96年竊盜案件發生數較95年減少5433件(發生數下降21.28%);而汽車竊案發生數由91年每月平均發生609件,逐年降至96年每月平均發生205件;機車竊案發生數由91年每月發生1,830件,逐年下降至96年每月平均發生705件。以上均顯示台中市刑事案件與竊盜案件正逐年下降中。今後,本局仍將督屬持續努力,希望您能感受到政府改善治安的用心,並支持警察共同打擊犯罪。
三、您關心警政治安,本局敬表謝忱。請續提出建言,不吝指正。
, 再次去電找承辦人員,希望警用監視器能拍到其中幾名,
讓我拿去附近中學,詢問是否能指認出
但是員警外出巡邏下午4:00回所,再去電說員警以外出對保,他會來我家拜訪.....
期間旁學校老師(也有監視器拍到)反應給承辦員警也找不到人,留下電話卻也沒回音....
5/22上午再去電竟然承辦員警特休2天.....亦無職務代理人
我忍不住發飆....沒關係要不然我找市議員來調帶子....
值班員警態度馬上轉變......約我14:00,找另一位偵查員接辦
14:00 承辦偵查員態度就較親切,馬上找時間點下載紀錄,會再燒錄一片紀錄給我參考...敬請期待!
感覺小市民的悲哀!
連自力救濟取得資料都如此困難,時間進入第5天,小偷如運送出去也應該到大陸轉手了吧?
後續偵辦如何也能自求多福了
難道需要失竊車子的車主人手一信MAIL給市長嗎?
如此速度會較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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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車友發現請電
0952-639697 白豆
由衷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