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日 5/04 騎經 桃60縣道... ...
1) 小弟超級遵守交通規則,絕對騎行在慢車道。
2) 約 08:40 在 中新派出所 附近,遭一輛「賓士車」未保持 車道/車距 自後追擦撞把手
3) 由於當時車速不快約 20km/hr ,小弟感覺身邊有一團黑影接近時,已經立即向右方閃避
4)「賓士車」自後追擦撞把手後... ... 並未停車察看就『逃逸』
5) 幸運的、由於遵守交通規則騎行 and 立即閃避,除了撞擊的剎那搖晃前行約10M,人車均無損傷
6) 小弟立刻拿出相機拍下車號,並用 GPS 標定座標
7) 然後前行到「中新派出所」報告
令人沮喪的是「條背背」說... ...
1) 你有沒摔... ... 沒有!
2) 你有沒傷... ... 沒有!
3) 車有沒壞... ... 沒有!
那麼 刑事、民事 都不知要怎麼辦!
小弟氣憤的是... ...
1) 阿... 被莫名其妙自後追擦撞,如果不是我狗屎運好全身而退,難道非得死傷才能怎樣?
2) 開車人若全部都這麼 沒道德/不遵守交通規則,誰還敢騎車上街?
請問各位大大,若碰到這種問題,騎車小市民真的只能鼻子摸摸,自認倒楣,慶幸自己命大嗎?
HI 給你參考看看,和前陣子我遇到的蠻像 !! 我的車也沒什麼事、人也只是小傷還ok ,
但我就對「肇事逃逸」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極度不滿,就算要花一些時間我也硬是要報案 !!
如果人人都「肇事逃逸」這個社會還有救嗎 ??
如果大家都放過「肇事逃逸」,以後大家都知道肇事通常趕緊逃逸 就有可能因為對方嫌麻煩而沒報案沒事,那這個社會還有救嗎 ?? 換哪天被撞到的是你 或 你的家人、好友,你會不會不爽 ?
不過 ~ 話說 ~ 警察辨案的速度真的很ooxx ... 到現在二個星期了 完全還沒下文,有空要去一趟警局找負責的員警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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