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照為證



結果雜牌單車於2008年4月4日pm9:00,
停放高雄大遠百附近的腳踏車格,
隔天上班要牽車的時候不見了,
發現不見時間是2008年4月5日pm2:00,
捷運三多站7號出口的腳踏車停車格被偷了,
而且剛好是在監視器拍得到的地方,
也會被偷,
那偷車的人,也太囂張了吧!!
搜尋了單車失竊的討論之後,
大家對腳踏車失竊率這麼高的情況下,
要報案,警察的回應,
還真多種~~~~~
雖然暫時還得不到警察的三聯單,
但那位警察大哥看到我,
就足夠讓他想起我是腳踏車不見的民眾,
我也把失竊地點的照片,都照像存檔在那位警察的辦公桌電腦,
不管找不找的到雜牌單車的下落,
監視器總要去調出來查看看,





於是2008年5月1日,我又再度進去那警察局,
遇到的這回不是先前的那位,
於是跟這位警察敘述雜牌單車遭竊的過程,
雖然這位警察說,為什麼當初那天沒先報案呢?
拜託~那是你的另一位警察同仁,只是隨口說說要幫我加強巡邏,
而且那警察隨口說說的話,只不過是被登記在勤務紀錄簿裡,
又不會真正去辦案,
所以這一次,我也不要聽警察只是說一說安慰一下就折返,
總不能該爭取的事,沒完成就草草了事吧!
所以今天我就要真正的為我的雜牌腳踏車做點事情了,
雖然警察還是一付希望我就算了吧的心態,
但還是無法阻止我,我就是下定決心要報案,
不管怎樣監視器一定要去調出來看那賊是什麼模樣,
警察終究是人民保姆,今天這位警員也終於幫我作筆錄了,
所以我的雜牌單車遭竊,也從今天進入刑事案件的程序了,
所以網路上的網友們,事實上單車遭竊還是可以報案的,
還是會遇到好心的警察呀,
雖然找不到單車的心情,一定會很失望,
但有犯罪的人,就一定要繩之以法,
數據會顯示,地區分佈犯罪率的高低,
也謝謝今天陪我去備案的好同事,
還有感謝終於幫我作筆錄的警察大哥,
而且我要離開警局門口的時候,
還有兩位學生,
也是要報案,
他們是書包放車子結果錢包整個被偷,
而且也是在苓雅區賣場出入口,
苓雅區的竊案,還真是不少唷!
但也謝謝這位熱心的警察讓我真正進入報案三聯單的手續,
因為有偷竊行為的人,就要嚴加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