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懂法律的車友或是遇到跟我一樣情況的車友可以幫幫忙
因為春節跟車友騎單車環島旅行
不幸在花蓮台11線被一台轎車從後方追撞
那台轎車撞了我後,直接就加速逃逸完全沒有停下來
我也算命大了,整個人飛起來跌落到泥巴坑裡 所以身上只有擦傷
當時有驗傷也有去警局報案做筆錄
但是自行車全毀了 > <
後來警方抓到肇事者,據說剛好有一個義消開車在後面看到他肇事逃逸
馬上報警就抓到肇事者了
請問我該如何要求賠償呢?
是不是該請一位律師告他
因為與肇事者碰面做筆錄時他表示願意賠償兩萬塊,差不多是我買自行車的錢而已
但是時間到卻又沒有匯錢過來
另外因為事發地在花蓮 是不是以後打官司都要跑到花蓮啊??
真是累呆了...小弟住台中
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
感謝各位車友大大了~~~~~
因為春節跟車友騎單車環島旅行
不幸在花蓮台11線被一台轎車從後方追撞
那台轎車撞了我後,直接就加速逃逸完全沒有停下來
我也算命大了,整個人飛起來跌落到泥巴坑裡 所以身上只有擦傷
當時有驗傷也有去警局報案做筆錄
但是自行車全毀了 > <
後來警方抓到肇事者,據說剛好有一個義消開車在後面看到他肇事逃逸
馬上報警就抓到肇事者了
請問我該如何要求賠償呢?
是不是該請一位律師告他
因為與肇事者碰面做筆錄時他表示願意賠償兩萬塊,差不多是我買自行車的錢而已
但是時間到卻又沒有匯錢過來
另外因為事發地在花蓮 是不是以後打官司都要跑到花蓮啊??
真是累呆了...小弟住台中
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
一 你手上應該有報案單,有對方聯絡方式吧,若沒有可以請當時幫你筆錄的警員幫你打電話給他
說近期內沒有賠償,要對他提出傷害告訴.因為肇事逃逸隨便判都一兩個月以上(易科罰金一天一千)
傷害罪(最多六個月)<~~~刑事案件
要在附上民事附帶賠償(這時候不止兩萬的賠償)
訴訟用要甲式驗傷單(貴一千元跑不掉)
上面有休息時間 按造你薪水算,看幾天
單車損壞
以上的費用三分之一(精神損失)
民事訴訟費用^^"
二 有驗傷單,跑一趟報警的警察局提出傷害告訴.(讓他緊張用的)
他也要去該警局錄告訴筆錄.(雙方都很累)
樓上有說存證信函(郵局有賣自己寫一寫寄給他)
三 打官司因為是該警局幫你提出傷害訴訟,所以應該是花蓮.但有遠距法庭(不知適不適用)
傷害告訴 六個月內提告有效
是小事情 庭外和解 比較輕鬆
上法院雙方很累
就他撞你的部分,刑事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基本上這部分有告就會成立,因為在道路上要百分之百遵守交通規則幾乎不大可能,
你在作筆錄時跟警察說你要告他就可以了,這部分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
而民事賠償部分大致上就是醫藥費、車子毀損跟精神賠償,
如果因傷必須休養不能上班,薪資損失也可以算在內。
不過因為你的傷不重,精神賠償要不了多少錢,
醫藥費就看單據,你花了多少就跟他要多少,連腳受傷去醫院或上班要搭計程車都可以算在他頭上。
另外車子損壞部分也可以跟他要,看修車需要多少就要多少,不過必須算折舊,
所以基本上你不可能跟他要到一部新車的錢。
民事賠償部分你可以等檢察官起訴他過失傷害後,提附帶民事賠償,好處是不用繳裁判費。
不過,不管是告他民事或刑事,因為事故發生地是在花蓮,原則上都要到花蓮地院告,
除非肇事者不是住在花蓮,那民事部分可以另外到肇事者的戶籍所在地法院告,
但這時就必須另外提起一個民事訴訟,沒辦法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法,因為審理法院不一樣。
至於請不請律師,自行決定吧~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概都是五、六萬,不一定划算,
而且在台灣,律師費不能算是你因車禍所產生的損失,所以不能跟對方要。
建議一個方法,就是先告他過失傷害,等他被起訴了他就會來找你和解,
這時候再跟他要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但也請不要獅子大開口。
以上一點小小建議,不擔保完全正確。
如果你有玩BBS的話,台大PTT實業坊(telnet://ptt.cc)有個生活法律版(PttLifeLaw),裡面有很多這種車禍文,可以提供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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