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腳踏車 可否騎乘於人行道?

腳踏車 可否騎乘於人行道?
之前在台北市騎車
因為騎柏油路太危險(小黃&公車&機車..)
常會騎上人行道上
主要是因為 台北市 無障礙設施較完整
人行道上也不會停滿 機車或像台北縣 危張路霸一推
所以就很不自覺騎上去

所以這方面有無規訂及法規的什麼的?
之前騎很久 警察北北 看到我也 無視
2008-03-04 9:56 發佈
不一定,要看有沒有標示"單車專用道"

像是"中山北路" "中華路",這些路段就有立牌告示"人車共行",但還是要禮讓行人 = =

*V*~快樂是自找的~
交通部定義騎單車的人為"速人"


不知道這個定義有沒有用!

運研所有新的自行車政策──雙模定位。就是原來自行車屬於「慢車」,現在又增加定位為「速人」。速人的意思是速度快、以雙輪代步的行人。


騎腳踏車到底算是車輛還是行人?根據交通部的最新定義,騎腳踏車算是「速人」,也就是速度比較快的人。

交通部研擬,未來「速人」可以騎上人行道,不用戴安全帽,但是速度一定要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不過腳踏車的時速要怎麼測呢?又是一大問題。


騎腳踏車勤可以快速也可以悠閒,而且比其他的交通工具更有環保概念,所以交通部研擬,將來要讓腳踏車騎士也能行走人行道。

過去腳踏車被視為慢車,如果騎上人行道會被罰六百元,不過未來,騎腳踏車的人將被定義為有雙輪代步、速度比較快的行人,稱之為「速人」,只要速度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就可以不用帶安全帽,騎上人行道,不過如果人行道上人太多,「速人」就得下車用牽的。

交通部強調,「速人」是車也是人,如果在馬路或人行道上違規,同樣都會被罰款,不過在人行道騎太快怎麼抓,撞到人怎麼罰,交通單位還在傷腦筋。
台北市除了河濱可騎單車外,已經有一些路段設置了單車行人專用道,在沒設置的路段上還是不能騎上人行道。

以下大概是可以騎的路:

一、捷運淡水線約市民大道到雙連站間、民權西路站到約兒童育樂中心間、另外往北一直到北投站都可以騎。

二、市民大道上約捷運淡水線至河堤間。

三、中華路一段約忠孝西路至桂林路間。

四、愛國西路約中華路至中山南路間。

五、仁愛路全部路段。

六、大安森林公園四周。

七、信義市政府週邊。

八、台灣大學四週。

還有一些小路段及未來會建的路段我沒列。

其實在怎麼建置都不夠用,最好是反過來開放大部分路段,再限制一些路段不能騎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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