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生南路看到一個騎在"公車專用道"的公路車騎士,如果你有上01,我希望你能了解,你這樣的行為是破壞了單車騎士在一般人心中的印象,你今天在路上騎的很快,但你還是阻礙到其他車輛(一般車公車等),也許台灣法令有很多不足,但我們更應該以身作則,作給別人看你今天在晚上六七點時沒裝車燈騎在"公車專用道"的行為...我只能說"真的很差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