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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我騎自行車被右轉車撞,初判表出來說得好像是我去撞車,我該怎麼做?

一天下午,我騎腳踏車從人行到出發直行,在斑馬線偏左,但沒騎在人行道上,被一輛自小客車右轉撞到

我看到自小客車時,反應是順著右轉車方向去閃,摩到小客車的右後方,倒在斑馬線的右邊,

但警方把我的交通圖,行徑位置劃在我騎在斑馬線的右邊,

小客車一直講沒看到,我心想是你沒煞車怎麼會看得到

最後初判表說他完全沒肇事因素,我已經騎在自小客車的前面了,他在我後面

我不可能會注意到他,結果講的好像是我去撞他的

因為我車有向右順著他閃,自行車沒什麼事,但左手撐地造成手腕斷裂

看到這樣右轉車不減速,被撞還被判別對方沒有肇事責任,很不服,想請問一下真的是我不對嗎?

還是我可以怎麼去做?能教教我嗎?拜託


求救!我騎自行車被右轉車撞,初判表出來說得好像是我去撞車,我該怎麼做?

求救!我騎自行車被右轉車撞,初判表出來說得好像是我去撞車,我該怎麼做?


請問我這個要怎麼申訴?這樣對我是好還是壞?

為什我直行車在前面,對方在我後方要右轉撞到我,我又不是腦後有長眼睛

這樣撞到我真的可以沒事情嗎?還是我是自行車的關係?



2017/10/31補上
藍色線是我,紅色線是小客車,順向車道右轉的第一個 X 是撞到位置,第二個 X 是倒下位置,

但是現場有被移動過,所以那也不能做為證據,這圖只能比文字清楚說明撞到地點而已。

求救!我騎自行車被右轉車撞,初判表出來說得好像是我去撞車,我該怎麼做?
2017-10-30 20:30 發佈
kimhsieh99 wrote:
一天下午,我騎腳踏車...(恕刪)
調路口監視器
kimhsieh99 wrote:
這樣撞到我真的可以沒事情嗎?


不太可能完全沒責任!


kimhsieh99 wrote:
還是我是自行車的關係?


和您騎的車子種類無關,而是和路權有關,
路邊起步(包含從人行道下來)的車輛路權最低,
大部份駕駛會讓是為了省麻煩,尤其是遇到機慢車,
一旦碰(擦)撞到,路權低的不見得佔的到便宜(就肇責比例而言)!

雖然個人很不喜歡這個建議,
但您可用大家常說的『以刑逼民』方式,
不過下次上路時還是小心一點!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你要直行~~~不過沒看過路口的照片不好說

建議你~~~要從路邊或人行道進入車流,罩子要放亮一點,不然就算拿到再多賠償,痛的還是你的身體,開車好處就是比機踏車不容易受傷。
事發當場應該有繪製現場圖,繪製完會請雙方確認後簽名,當時沒發現異狀?
初判表不具法律效力,花$3000送鑑定吧!
還有自行車不能騎在人行道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慢車駕駛人在人行道行駛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又考量目前本市自行車專用道及交通管制設施規劃尚未完善,故本局並未將自行車行駛人行道列為執法重點項目,且依同條例第90-3條第2項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故法規亦傾向在安全無虞下,允許自行車行駛人行道,惟如發生交通事故,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予以究責。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7790505&ctNode=45340&mp=108001)
個人看法你不是行人
不能用行人角度看
用車碰車角度看
你其實應該佔不到便宜
但是要是有受傷
趕快去驗傷
因為受傷的最大
以前法規是這樣
單車經無單車道之斑馬線要用牽的(不知道改了沒了)



類似這種的就可以騎過去

看你是過那一種斑馬線

提供你參考

你說的有理,不管拿到再多的賠償都是用身體和未來的行動限制換的

其實回到台灣騎自行車真的怕怕的,因為車是不會禮讓,下次真要注意了。謝謝
先快點去驗傷!!!
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一種刑逼民的概念

轉彎車輛本來就要多注意
他說沒看到,就是他沒多注意阿

然後腳踏車去給人家估價(可以先別修)

看對方近期有沒有聯絡你
如果想跟對方談和解(本身維修費+醫藥費+日薪過高的話)
建議可以去申請3000元的肇事鑑定

不然就是跑一趟警局,去找當初寫初判表的警官,跟他詢問
為什麼是這樣開...(基本上初判表是不太能代表什麼)

他如果不想要上法院的話,基本上,會主動聯絡,並賠償你損失的部分!

a1277034 wrote:
個人看法你不是行人...(恕刪)


嗯,我已經騎車了沒錯,但沒騎在斑馬線上,是騎在斑馬線的左側,

不知道是不是交通事故圖劃在右側,

從我左後方右轉的車撞到我,是沒有任何肇事原因

但也因這事受傷了沒錯,左手手腕斷了,有驗傷開刀,現在就是對方開別人的車

說法是,全都給保險處理,他還是研究生錢不多,後續音訊全無

但是沒考慮到我早餐店靠手吃飯的是完全沒收入,也丟了工作。

所以,這個判定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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