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有個騎機車的人想要從我與車道上的車子的縫隙穿過,但到的時候發現車距不夠而緊急煞車。
就憤怒的瞪著我厚很大一聲,我問他在齁什麼?我好好的騎再這裡也沒有左右亂飄,為什麼是你要瞪我?
他回答你可以靠右邊一點阿(OS:旁邊就有汽車我是要怎麼靠?)我就問他,那你為什麼要超我的車?後續就批啦啪啦的罵我一堆,最後我沒理他就騎走了,雖然他一直叫有種下來橋,後面的車狂按他喇叭...

我想問再這樣的標線情況下,我騎在的地方應該叫路肩吧?而按照法規,那裡無設置自行車道因此自行車應該要騎在最外側的地方,且機車行駛於路肩本身就違規吧?所以當下是否機車應該要禮讓自行車先過去呢?而硬要鑽小縫到底誰的錯?
A是我自行車
B是對方機車
謝謝

圖片為google街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