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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威廷、何烱榮/彰化縣報導】 2007.12.26 03:20 am
單車登山摔倒不治 保險公司拒賠
彰化縣民謝金圳九月參加一項腳踏車登山活動時摔倒休克,送醫不治。主辦單位雖為每名參加者投保一百萬元意外險,保險公司卻以「騎車導致心臟病發」、非意外死亡為由拒絕理賠。他所屬獅子會的朋友認為太不合理,已組成「追討理賠金小組」,將據理力爭。
承保的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指出,疾病引起的傷害甚至死亡,都不屬於意外事故。相關文件也證明謝金圳死於心臟病,而非意外事故,依法無法賠償。
謝的遺孀陳珠敏指出,六十三歲的謝金圳沒有心臟病史,年初結束紡織事業後,開始遊山玩水。今年九月廿二日,他參加彰化西北國際獅子在苗栗南庄舉辦的腳踏車登山活動,卻在騎了一半以上的路程後,在一處上坡路段時發生不幸。
西北國際獅子會前會長林杏指出,當時騎在謝金圳前方的會員,聽見後方傳來「啊!」一聲後,停車回頭尋找,在一處山坳草地上發現謝金圳摔倒在起,還被自己自行車壓著。雖送醫院急救,仍告不治,檢察官以謝金圳騎腳踏車時心臟病發,導致心因性休克結案。
獅子會申請謝金圳的理賠事宜時,新光產物保險卻以「心臟病發致心因性休克死亡、非由外力所造成…」為由拒絕理賠。謝金圳獅子會的好友決定組成「追討理賠金小組」,協助陳珠敏追討保險金。
律師表示,保險公司看準多數民眾怯於訴訟要花費時間與金錢,才會「皮皮的」。他認為民眾想拿到理賠金,就應大膽地與保險公司訴訟。
執業律師李進建說,只要確定謝金圳是騎腳踏車摔倒致死,保險公司當然要賠。若摔倒引發心臟病致死,也屬意外死亡,不能只看心臟病發的部分。若保險公司仍不理賠,家屬備妥保單等資料後就能提告。
ps
身為愛好腳踏車的同好的我們
理應透過網路也聲援一下
cybermatrix wrote:+1, 聲援也要有依據, 要有道理, 否則會變成「無厘頭的叫囂」....(以下觀點與保險公司聲譽無關)
請不要亂聲援!!從一...(恕刪)
這件保的是「意外險」, 不是「壽險」. 心臟病屬壽險, 不在意外險理賠範圍. 一般保險條款裡面應該寫得很清楚.
除非, 家屬可以舉證: 被保人是「因摔車而造成身亡」, 這樣才能談意外險.
如果被保人, 是因為「先發生心臟病, 才導致摔車」的話, 那就不關「意外險」的事了.....
(不過, 檢察官開出「因心臟病死亡」的証明, 是不利於家屬舉證的, 除非還有其他更有力的證據, 可以推翻死亡證明)
「無心臟病史」只能說明當事人可能:
1. 從來沒去檢查過心臟病
2. 並未被檢查出潛在的心臟病風險.
冷靜想想:
很多人從來沒被檢查出罹癌, 但發現癌症時卻已經是末期了, 那剛開始零期的時候怎麼都不知道呢?
醫學上的不確定性是很高的, 「沒被檢查出來」並不代表「100% 不可能發生」. 也有很多人, 昨天才作完健康檢查, 數據都說沒病, 結果今天馬上就發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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