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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 嘉義遠東百貨對自行車已得到正面且善意之回應..

今天早上參加完蘭潭的1111活動後...一些車友就想說到遠百的星巴克喝個咖啡....

於是一群人(6個人)..裡面有 Giant XTC, Anthem 1, Yukon, Anthem Adv, TCR Adv, TCR 3

就往星巴克出發, 一到了那..時間才10:30左右...遠百好像剛開門..門前人行道上沒什麼人...

我們就下車, 把車牽上人行道..想說直接放到遠百和隔壁的牆邊..然後在露天的座位上享受陽光(北部的大大南部風和日麗....快來騎哦)和咖啡香...

結果2個大大剛放好車, 而我剛好牽上人行道..往旁邊牽去...就聽見門口的警衛用很生氣的口吻大喊...腳踏車不准上來...大家伙都呆了一陣子...因為一開始還沒注意到他是是

其實我們只是想將車子放近一點, 當時也沒多少人...基本上是不會影響的(何況我們放車的位置是在隔壁的文界處, 人行道上..應該屬於公的領域)..
如果是因為可能有活動(當時還看不出來有要辦活動的樣子)..也可以過來說一下說因為有活動不適合把車牽上來..我們也會自動放到隔壁去..但我們一直想不透..為什麼不好好說就好...一定要用吼的..你好好說我們也會配合啊..

EQ不及格的嘉義遠東百貨FE21門口警衛...拍照時間 :2007/11/11 10:30
(已得到善意回應..照片已取下)
2007-11-11 12:43 發佈
你好..門口空地應是公共空間.任何人都可用.或走

她們好像佔地為王
ABCD狗咬豬.天黑黑要下雨.精彩.精彩請下禮拜繼續收看.迪士尼頻道{貓抓老鼠}
讚!bike 2.0兄真的說到好多騎士的心裏話。

我也覺得莫名其妙,大家都有繳稅,為什麼人行道只有行人可以用?
bike兄已經在心理想著要停路邊一點了,這難道對其他用路人還不夠不尊重嗎?
為什麼每個人都要把自己的立場放到無限大,那單車騎士的權益誰在照顧!

就算bike 2.0有錯,百貨公司也錯在前面,這樣還好意思指責他人。而且服務業本來就是以服務為目的,那個警衛真的很糟糕!(我們現在的重點在檢討別人的錯誤,剛剛我離題了,拍謝。這時代該檢討的永遠是別人,怎麼可以檢討自己呢!每個人都檢討自己,那社會不就大亂了。)

更何況人行道這是公共空間,公有地不是大家都可以佔著用嗎?誰沒見過人行道擺攤、開店的,為什麼他們可以,單車就不行!我也沒見過人行道上有牌子寫「禁止養大象」的。人行道可以牽車,憑什麼不能引申為可以停車!法律沒禁止,就是可以做,這個是常識吧!
每個人都為自己想,那我們花錢買單車的,誰來為我們想!都被逼到快沒有路了!
那麼多高價車,如果弄丟、被擦撞了,到頭來還算誰的?
想想這些,就會知道警衛真的很無理!更別說還用吼的!他憑什麼用吼的!


寫文章嘛,寫活寫死都在筆上。其他觀點會被以刪文警告,那就換成呼應版主的觀點而已嘛,這樣的文章看了大家都很樂嘛!幹嘛弄得那麼無趣。

bike 2.0兄辛苦您了。

獎大,我改了喔!
您好....
您可能沒有看清楚我說的話...

我是說: 『也可以過來說一下說因為有活動不適合把車牽上來..我們也會自動放到隔壁去..但我們一直想不透..為什麼不好好說就好...一定要用吼的..你好好說我們也會配合啊..』

不是我們一定要怎樣...重點是態度....

第一...那裡沒有牌子說自行車不可以牽上人行道(大大您應該有把車子牽上人行道過吧, 也許也騎過人行道)
第二..我們是在衣蝶這邊等紅燈(2段左轉)...到了人行道口..下車..把車牽上去的..

我們並不是一定要停在那裡..我們只是想不透..為何一定要用吼的....

您說..我們不尊重人...那一點不尊重了...

1. 我們騎車一定靠邊...
2. 我們轉彎一定二段式轉彎..
3. 我們紅燈一定停.
4. 除非活動交通管制..否則我們一定不會騎上快車道.

對您的反彈...一點都不解....

我也不再回應了....至於身為服務業的百貨公司..的態度...基本上應可受公評...
而且我看了一下...那裡不是私有地...是大馬路邊的人行道
請問...我們犯了什麼錯?

另外...請看看我PO過的文章...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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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這一篇是抱怨文....請明察....
erc wrote:
身為騎士,為你們的行...(恕刪)

我不知道有什麼好可恥的?
以台灣的現況,有什麼地方是可以安心停放腳踏車的
現在只是一個將腳踏車靠牆放,都會被引用成可恥的行為
在台灣的單車騎士已經是在夾縫中求生存的族群
現在連同為騎士的人也要互嗆

我看這篇遲早成為戰文
所以就不再回應了
田宮四驅車的愛好者可入內一看 老小孩哩哩雜雜的玩趣日誌 http://old-chi.blogs
Jetter wrote:
另外...請看看我PO過的文章...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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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把身份積分都秀出來了,明白了!明白了!是我白目。對不起,我錯了。
上面已經重新照文章調性寫好,獎大,這樣的回應應該合乎發文大大的要求吧~我知道沒以2900分的立場發文是錯的,改完了,別再說要刪文了,我好怕。幾百分都已經刪到沒分了。

人生在世,別在白烏鴉裏當黑烏鴉。奇怪,這我一直都沒學好^^|||
如果是在人行道還被吆嚇離開.
我一定立刻call警察過來,看看是誰侵占了公有區域.
而不是沒做什麼動作就上來網路抱怨.
當你都沒有替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其他人又何必替你"贊聲".
~~抓住指縫的風,就能抓住緣分~~

erc wrote:
身為騎士,為你們的行為感到可恥!

erc wrote:
可恥!

erc,有什麼事都可以好好講,用怎麼強烈的語氣發言除了容易傷了彼此的和氣之外,這樣的行為也違規了版規,麻煩您修正一下,不然相關文章我將會依版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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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還好蔣大上來小小主持一下…
其實Jetter大講到了一個重點,當天他們可能有活動或要擺攤。

但我也要小小抱怨一下,jetter大po的兩張照片,一張往前拍,一張往後拍,剛好沒拍到在你左前方的我。

Jetter大大別生氣了啦!
基本上,嘉義這一陣子一直在推動路跑及單車運動
可是,就整個嘉義市的環境來說
根本就看不到所謂的配套措施
除了在偏遠的自行車道到上看到一些不知所謂的自行車停車格之外
(見鬼了才要停在那兒)
其他地方幾本上根本就沒有單車容身的地方
看看嘉義市各個人行道上
不要放置店家的看板就是花車
而規劃乘單車示範道路的垂楊路
單車道根本就是汽車的停車位置
對身為嘉義市民的我來說
我覺得一連串的活動都只不過是噱頭
或是為了凸顯市政府政績的假象
根本就不是真的推行單車運動

好像有點離題了
總之.....
避開車潮及人群
嘉義市可以說是個騎單車的好地方
單是真的想要享受單車生活
嘉義還真是一個不友善的地方啦
CANON 20D 、50D EF 400MM f5.6L EF 100mm f2.8L Ma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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