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住彰化地區,偶爾假日早晨與晚間 騎乘ubike上八卦山脈(銀行山,鳳山寺,微熱山丘,赤腳精靈,松柏嶺),騎上Ubike慢騎在山區有一種公路車無法感受到的輕鬆感,我從未惡意重踩或是故意輾過坑洞,一切操作均規規矩矩,使用完也付費,為什麼總是有人說 自己有車不騎 跑去騎ubike 破壞公物!??
規定有說ubike不能爬坡 不能拿來運動!? 還是我故意破壞車體 還是沒付費!? 怎麼騎個ubike上山搞到好像犯罪一樣!? 我真的錯了嗎!?
角落影子 wrote:
小弟住彰化地區,偶爾...(恕刪)
騎Ubike運動不是罪過
但騎去爬坡難免給人"有點不可為而為之"的"故意"感
也許Ubike沒那麼弱不禁風
不過跑山路就是需要多施點力、磨耗傳動系統(無論是善意或惡意)
下坡時就是會更快速地消耗剎車(不好好剎車肯定要出事的)
社會觀感就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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