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昨天去田尾租四人協力車,才騎去吃飯,飯後要倒車,左腳踩地,倒車時右曲柄夾到右腳趾,趕緊查看,第=腳趾甲完全剝離,用衛生紙先包紮,騎回去還車,告知老闆我騎到受傷,問老闆附近有無醫院,及有沒有保險,老闆一臉事不關己,後來才發現他有貼安全標示在車架上,我只想到快去醫治,現在想起來是車體設計不良造成,我能求償嗎?
是腳趾甲啊~b020009758 wrote:你根本勇腳阿!連腳趾...(恕刪) HHX wrote:你希望對方賠你多少?...(恕刪) 看到老闆的反應冷淡,我絶不是第一個,我今天若不求償讓他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那我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重要的是危險的設計是必須改進的,否則必會再有受害者Gilvin wrote:為什麼可以騎到腳趾甲...(恕刪) 我有穿包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