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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撞上鐵人 頭目遺孀走唱籌賠金" .......有目擊者來現身說一下嗎?

看完這則新聞我有點搞不懂
阿婆是靜止狀態 為什麼要賠?
而且為什麼沒有現場就反應?
事後叫人賠錢??
阿婆沒有肇事逃逸呀
怎麼感覺很怪?

https://tw.news.yahoo.com/撞上鐵人-頭目遺孀走唱籌賠金-112414960.html


若有看到的人也和婆婆買個麻糬吧
讓她早點還完錢
2014-10-13 13:08 發佈
奇摩另一篇新聞有較詳細的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8%BB%8A%E7%A6%8D%E6%B2%92%E9%8C%A2%E8%B3%A0-%E5%AC%A4%E8%B3%A3%E9%BA%BB%E7%B3%AC%E9%82%84%E5%82%B5-215034748.html

其中有一段話是重點:
據了解,一般情況車輛停止在道路中致使車禍發生,停在路中的車輛責任較重

樓主認為靜止被撞
過失比例較低
對方還要求賠償不合理

之前台鐵太魯閣號撞拖板車事故
拖板車靜止在平交道上
是太魯閣號來撞拖板車
所以台鐵不應該向拖板車司機與運輸公司求償
這樣應該不會感覺怪怪的
馬路三寶

碰到最強的

大野狼被小紅帽吃 wrote:
看完這則新聞我有點搞...(恕刪)
大野狼被小紅帽吃 wrote:
阿婆是靜止狀態 為什麼要賠?


舉例:
國人不分性別年齡層族群...常犯的錯誤...
機車沿著右邊騎就 隨便停下來就想要左轉
車身有時甚至佔據半個車道...

如果欲轉彎處為雙黃線或黃線網格,斑馬線
罪加一等

YA
車身與馬路貼近水平先打方向燈然後靠左邊騎
ps假設無射禁行機車就可以這麼做
再行左轉
這很危險不過這合乎法規
覺得危險
你只好停在相對邊鄰近的斑馬線附近可停車處
或者沒有斑馬線則只可從單黃線穿越
再步行...
或者在先前路口執行左轉右轉右轉繞到欲去處
或者在下一路口三段式迴轉...等等...

在花花世界騎車是很危險低
this is Taiwan!
一腳踢進水井(誤)


若有酸民不懂交通法規
我懶得解釋
別跟我爭
自己去學
賠車也就算了還要求精神損失..會不會太誇張
如果該地是賽道,主辦單位也督導不周
交管也有問題,隨便圍個路線就說要比賽
造成誤闖也該負部分責任
對一個阿嬤要求賠償9萬,還鐵人三項勒
我看心肝肺都是鐵做的果然是鐵人三項
新聞說

林貴妹說,當天她騎機車要過馬路,由於比賽選手車速快,她停在路中等車隊過,沒想到有一輛腳踏車撞上她,腳踏車損毀,選手看似無恙也沒就醫,還騎另一台車離去,當下有請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製作筆錄。

由於對方沒提及賠償問題,她就沒放在心上,沒想到1個月後卻接到求償的電話,對方指出車毀3萬元,還有精神及受傷的損失,總共30萬,兩方都有責任所以要求林貴妹償還15萬,雙方討價還價後最終賠償金額9萬。

我看到的是
主辦單位沒有責任嗎?
而且為什麼當下沒有反應?

況且平交道是不能停的,拿這例子才怪怪的吧
看新聞上是寫
阿嬤要過馬路
被攔下來
然後才被撞
iwasafool wrote:
舉例:國人不分性別年...(恕刪)
不管怎樣 阿罵出自於好心被一個沒看路死命衝的騎士撞上

這還要啥賠償金與精神賠償

真想看看這位騎士的長相

不要臉至極

第一 路管沒有管制好車輛

第二 一堆腳踏車從旁快速通過 令誰都會停下

第三 阿罵出至於動向不明 所以當下選擇停車 避免有人要閃避而撞上

第四 請把目擊者與監視器找出 不然我覺得對阿罵太不公平了

腳踏車騎士一定對自己同好有偏袒
先撇開什麼狗屎精神賠償不談

說真的
大部分出了車禍的當下
摔在地上的那個衰小鬼
很多時候是沒辦法做出太多適當處理的
大概會在那個晃神一陣子
看傷勢跟受驚嚇程度而定

除非你有個腦子很清楚的友人在旁邊
當場就幫你把所有大小事都搞定
而且你不要搞錯了
車禍不是一個常態
沒有人天天在出車禍
所以處理相關事宜不及時不周全 有很奇怪嗎?

所以你說為什麼不當下弄賠償
事後回馬槍BLABLABLA其實都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先不管到底是選手阿婆主辦 這三方誰要負比較多責任
他車禍車損就是個事實
當事人當下沒辦法很完全的反應
他事後的驗傷驗車傷 再回頭討賠 到底哪理有問題 不懂

YAHOO的回文還有所謂的
乞丐趕廟公
更好笑 最好是都不要幫地方上辦活動
對當地人最好?

這年頭看這種新聞都覺得主辦單位真的很瞎
上次才有一個賽事 路沒鋪好 害人重摔又要撇清責任的
交管上出了問題 害人家車禍 又不出面負擔賠償
超沒GUTS
要是主辦單位要出來賠
一個正常人心態會硬要跟一個阿婆討9萬?


他有錢買貴桑桑的三鐵車 經濟還算不錯
就活該車禍後討不到賠償嗎?
這是什麼道理??
除非他要負全責 那另當別論嘛
Top-Secret wrote:
先撇開什麼狗屎精神賠...(恕刪)


擺明欺負不懂法律的太太.....

新聞裡頭寫到那位鐵人還馬上換了一台腳踏車繼續騎.....

=======================yahoo新聞敘述==================
中國時報【黃力勉╱台東報導】

東河鄉都蘭部落獨居的66歲阿嬤林貴妹,今年4月間騎機車過馬路時,被參加鐵人三項比賽選手騎自行車撞上,林貴妹無礙,選手卻在1個月後要求阿嬤賠償9萬元,雖然經濟拮据,不過她決定販售自製的麻糬,希望能盡速還清債務。

「我哪有9萬可以還人家!」談到當初被求償時,前頭目之妻林貴妹還心有餘悸。她說,房子是租的,每月用老人年金付租金,參加的阿美部落文化工作團有表演就會找她,她才有收入過生活,當初聽到要還9萬,她食不下嚥、夜不成眠,不知所措。

怕跑法院9萬求和解

林貴妹說,當天她騎機車要過馬路,由於比賽選手車速快,她停在路中等車隊過,沒想到有一輛腳踏車撞上她,腳踏車損毀,選手看似無恙也沒就醫,還騎另一台車離去,當下有請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製作筆錄。

由於對方沒提及賠償問題,她就沒放在心上,沒想到1個月後卻接到求償的電話,對方指出車毀3萬元,還有精神及受傷的損失,總共30萬,兩方都有責任所以要求林貴妹償還15萬,雙方討價還價後最終賠償金額9萬。

據了解,一般情況車輛停止在道路中致使車禍發生,停在路中的車輛責任較重,不過阿嬤是因為要讓單車車隊先過才會停車,車禍應該雙方都有責任,比例各佔50%,但阿嬤怕跑法院因此朝和解方向努力。

======================================================
那是不是該告對方肇事逃逸啊

而且還要求賠30萬~~~真敢開價,是斷手還是斷腳.......

最好新聞記者請當事人出面看看那位鐵人是不是腦部開刀目前成現癡呆狀態

九萬........吱吱吱....

還要求精神賠償~~~~

記者進來看看啊! 把那位一流的選手叫出來看看

是要參加奧運的國手嗎? 因為撞車導致精神有問題不敢騎車了嗎?

剛好遇到頂新/味全的爛油事件全台記者沒空,要不然真想看記者報導把這位選手找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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