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6日19:26
教育部近日公告《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規定救國團轄下青年活動中心住宿,僅限學生、40歲以下青年、政府或團體舉辦文康活動人員、救國團志工或員工、學生或青年的師長或家屬(最多4人)入住。
教育部今指出,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住宿業務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今年起由內政部改為教育部,因此制定此辦法。因救國團所屬的青年活動中心是以非營利為目的,並無旅館登記,因此僅能提供特定對象住宿。過去在內政部主管時代,救國團就有制定規定,要求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者為「青年、學生、會員」,此次新辦法和過去原本規定差異不大,若是學生和家長仍可一同入住,但若是同行者均非學生、且年齡超過40歲,就不可入住。
根據教育部青年署資料,救國團共有13個青年活動中心,其中以位於北市的劍潭活動中心入住人數最多。
救國團今天回應,所屬活動中心一直以來,均以青年為主要服務對象,未來將配合相關規範服務青年朋友,尊重並依規定配合青年署頒布的相關入住對象規範。(劉嘉韻、張勵德/台北報導)
這真的是
意思就觀雲山莊,天祥,以後,我都不能去住了
41歲以上的,以後想東進武嶺的要多練練,一次越過武嶺才行了(靠......背)
真的是爛XX,大的管不了,小的管透透
請參考2012年12月的新聞節錄(劍潭無照旅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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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傑說,救國團自行解釋該活動中心屬「非營利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國稅局卻列為繳納營業稅對象,還限定四十五歲以下青年才能入住,但事實上,規定並未嚴格執行,梁播放助理與櫃檯人員的錄音內容,問「我有學生證想訂四人房,我父母可以一起住嗎?」櫃檯人員竟回應「可以,只要帶學生證就能住、打折」吳思瑤說,該活動中心違法事證都很明確,觀傳局應該立刻對救國團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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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非曲直,看倌自行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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