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這則報導真的很生氣
這是什麼樣的政府呀??
為何施工中的自行車道還要放行??
出了人命還要怪騎士沒戴安全帽??
政府不是應該提供安全的環境嗎(雖然只是理想啦,台灣…)
太誇張了
騎單車沒戴安全帽摔死 北市府竟只願賠一半
我不認為議員講的有理
沒規定戴安全帽所以出事要政府負責
命是自己的
安全是自己的
自己不愛護自己生命
等到出示再來怪政府沒規定戴安全帽
這是哪一招?
我認為安全部份人民自己要負責
安全帶
安全帽
禁用手機
都要政府規定才要做
命那麼賤嗎
不罰就不做
早點超生算了
自己的生命還需要國家立法來維繫
悲哀
line:barkley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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