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更改行照要含攜車架的認證證件幾年前買的沒認證的證件不就死了當初也不流行認證也沒跟車行拿現在要怎樣去變更行造呢?還都樂的呢!!!怎認證不是將關產品送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建檔然後我們把合格產品裝在車上直接開去驗車就好?看了看標題.....我的是都樂車頂架說可是.....這還是要認證不是嗎?
ycx wrote:違法的部份應該不是在...(恕刪) 裝上單車後還是合法的...只要符合交通法規的最高及寬度的限制,都是OK的.基本上只要單車不要是太奇怪的哪種...很特殊的車子.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單車裝上攜車架後都還在法規範圍之內.
我覺得這種東西 根本就是廠商要自己去用的東西 為什麼推到消費者身上政府有收進口關稅 有沒有任證 政府機關應該要去把關 而不是讓消費者買了東西 還要來傷腦筋要什麼發票啦 .還要在8000元以下 不然還要課稅有的沒有的我去年也買了都樂 發票早丟了 (沒中獎誰會留著) 現在要去變更 光想到就很煩
只要是固定(鎖螺絲)於車上的,就視同變更車體,需要辦理檢驗臨時勾掛於車上的車架,應該視為貨物不管是架在固定車架的單車,或是勾掛式的臨時性車架,都應視為貨物只要不超出總長、寬、高度限制及遮掩到車牌,應該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