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認領] 台中地區拾獲自行車一部

對不起 已轉交警局處理
並無任何惡意存在








2013-11-18 13:24 發佈

aderader wrote:
原PO在11/17 ...(恕刪)


搞不好路邊出狀況,稍後要去牽卻發現已被取走。
不如再雞婆一點幫他把胎給補了,鍊條也調好。

上次騎廉價車路過河濱看到警察在烙碼,也去湊了熱鬧,原來也沒貼甚麼貼紙。就只是登記車主資料與車身號碼,並拍照存證。遇到這種狀況多少有用吧。下次公路車看到也給他烙一下。
你應該直接交道警察局吧/哪有這樣自己帶回去的
line:barkley7634
記得不可以牽走:現場報警處理,牽走已經


算是小偷,不管任何東西不是你的最好不要碰。
你何必雞婆去牽走,你這種做法不是小偷?那什麼才是小偷..

感覺你在01 PO文只是留個證據為日後做保險,

不過只是場面話說得比較漂亮而已,不是嗎?



送到警局是為了保護自己,萬一失主反咬你一口偷竊,你還要證明你沒有犯意。。。

q1x7 wrote:
送到警局是為了保護自...(恕刪)


搞不好車主領回還可以要三成

aderader wrote:
原PO在原地等待約30分鐘後並無 ...(恕刪)

小心惹禍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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