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一旅客隨身攜帶物品其重量及體積限制如下:
◆ 總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公斤。
◆ 每件體積不得超過四十五立方公寸。
◆ 總體積機得超過六十立方公寸。
這是台鐵公告的...請問各位大大....腳踏車後輪未拆.這種形式不能上台鐵區間車嗎??
fcuhe2626 wrote:
一、每一旅客隨身攜...(恕刪)
一般的自行車後輪不拆的話單件體積應該會超過45立方吋
且 搭乘區間車 也會有違反"阻塞走道或有毀損車輛之虞的物品"
且區間車為通勤所用,用攜車袋,帶上車就已經有可能影響他人了
更何況不拆後輪.
所以 (以下為台鐵網站之Q&A)
◆ 臺鐵局提供旅客攜帶自行車(寵物)同班次運送業務公告
為提供旅客攜帶自行車(寵物)同班列車運送之需求,請多加利用本局客運列車加掛行李車廂之班次、相關作業規定及列車到、開時刻如下:
一、PP自強號快遞班次計有:1013、1019、1025、1031、1061、1010、1012、1016及1032等9班次。相關作業規定,請參閱本局快遞運送,PP自強號幹線快遞網頁(http://service.tra.gov.tw/tw/CP/11889/pp.aspx)。
二、行包運送班次計有:29、24、67、63、58、199、200、91、94、302、308、305及313等13班次。相關作業規定,請參閱本局託運行李、包裹資訊相關網頁http://service.tra.gov.tw/tw/CP/11345/freightservice-9.aspx)。
三、有關列車到、開時刻請參閱:臺灣鐵路管理局-火車時刻查詢系統(http://new.twtraffic.com.tw/twrail/index.aspx)網頁。
四、倘有其他尚不儘明瞭之處請逕洽各車站或於上班時間電洽運務處營業科,洽詢電話:(02)2389-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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