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上有位女車友第一次購車,就依推薦選購車界3王1后級的世界名牌車可樂果,結果坐桿崩裂,送回車店說可以換新車架,結果只是略作修改又原車送回,花了高價惹來一肚子氣。
車店、代理行、車廠、消費者這四角關係,往往出錢的消費者是最弱勢的一方,若是內行的車手還可以對尺寸、型號各種重要資訊有所掌握,這位女車友是初次購車,非常不對稱的資訊理解,只能被車行牽著走。在台灣車界的怪現象,越是名牌的代理行姿態越高服務越差,記得一次車展參觀三達攤位,參展車上都掛著請勿動手的牌子,我跟業務員反映這樣對參觀者是很不尊重的告示,你可以用玻璃罩起來,可以拉繩子隔離起來,就是不該掛告示牌,沒想到業務員回我一句說”你可以選擇不看啊!”,就是這種氣燄及高姿態,消費者怎可能獲得超值的服務呢?是消費者的柔順寵壞代理商了。
對於單車的購買,幾千元、幾萬元的單車應該是屬於休閒單車,即使不合人意,也因損失金額小就不太心痛。
但是二級以上單車,總價動輒台幣10萬元起跳,20萬、30萬元都是基本價位,在一般生活上都可視為高價產品及消費,風險上的管控應該列為採購時的考慮要項。
但是,我們向車店買車,都只是很簡單的交易條件口頭約定,付個幾萬元訂金,嘴巴說何時交車,就這樣成交,所以就衍生了很多買賣的糾紛,包括:
1. 車架材質不符約定
2. 車架尺寸偏差
3. 交車日期一延再延,沒有懲罰條款,奈何不了廠商
4. 交車後衍生問題推卸處理
5. 沒有保固金,售後服務很隨意
對於高價單車,我們消費者一定要有強勢的主導權力。一份基本的標準定型化合約,規範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應該是必須的。
合約除了對於金額、付款條件規範外,如果是成車,就應該付上型錄指定型號、尺寸、顏色,如果是客製化車款,經過雙方合意後的設計圖,載明材質、尺寸、顏色等必要圖件是合約內的要件。
交車日期一再的延遲,好像已經是車行交車慣例,只要不是買店內的成車,我沒有聽說過哪一家車行會準時交車?更別說提前交車,一大半原因是沒有合約規範所造成的惰性。買方付訂金給賣方,可以視為買賣誠意,但是賣方一旦收了訂金,就有遵守買方要求的義務,所以合約應有懲罰性條款,如果賣方未依時間交車,則每延期一日扣去總價千分之三,最高可扣除總價10%,這是一般的買賣合約條款。
保固條件也是很重要,交出的車雖然外觀、尺寸、顏色都對,但是因為潛在的製造品質不良,騎了一年內所發生的瑕疵都應由廠商負責免費維修,回復合約所約定狀態,若無法達成則必須換新。
合約是一種保護雙方權利義務的文件,不必視為是一種惡性對抗的工具而不好意思向車行提出,一旦雙方合意簽暑了買賣合約,我相信雙方在交貨前一定都會放下心中很多不確定的疑惑,滿心期待的等待心愛的單車到來。
我相信如果有哪一家車行,在買賣時主動與消費者提出買賣合約,這一家車行一定會成為模範,車友們會大力推薦。
2. 店家一再脫延交車時間或許也是無奈,誰不想賺錢,但要加開生產線對車廠來講就怕只是曇花一現,熱潮過去了還要再付一比遣散費,要罰千分之三真的很難
3. 車架材質及尺寸白紙寫黑字真的很重要,定型化契約這點子真的是不錯,不管是5000元或10萬元保障買賣雙方是很合理的
一般市井小民沒有那麼多財力去購買這麼貴的車子,但就算是30萬元的車子也是會有瑕疵,消費者最大,碳纖材質瑕疵與使用不當真的很難斷定,就像蓋房子買房子一樣,成本這麼高你說有瑕疵會漏水想換新房子建商不可能拆掉重蓋也不可能讓你換,東西夠用就好了,我看二手市場裡很多高單價車都是覺得高貴捨不得騎,最後還是賤價賣掉了,一級二級你是用來騎比賽得名次還是用來騎公園運動的,真的就要看人了
單車讓世界更美好~踩動你的活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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