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闖入自行車專用道的慘劇

小弟是自行車運動愛好者(很業餘的,當然沒有這裡許多大大們那麼專業啦),常在台北縣側的河濱自行車專用道騎車。每回總碰到不少機車違規騎入自行車專用道,除了廢氣和噪音,也讓慢速的單車族險象環生,卻幾乎沒看過警察盡責取締。在Mobile01,許大大先前都有類似的討論和批評,似乎無論在台北台中高雄,機車違規行駛自行車專用道都是共同的現象,自行車同好們既反感又無奈。

今天的聯合、蘋果都刊出了一則消息,中部某醫學大學八名一年級學生,分乘四輛機車出遊,夜間回程時闖入台中縣東豐綠色自行車道,疑因車速過快,三輛機車撞上石岡服務中心前的半圓形造景,一死五傷。學生說:學生們說並未競速,晚上沒發現警告標誌。家屬認為:道路設計有問題,標示不清楚,而且晚上不開燈,視線昏暗才釀禍。

人死為大,傷者為重,發生這樣的悲劇誰都不樂見。但是學生和家屬的說詞,實在讓人聽不下去。自行車專用道,本來就是設計給慢速的單車走的,本來就機車嚴禁進入。既然違規進入,更不該夜間高速騎乘甚至追逐競速。東豐綠廊根本不在一般的汽機車正常道路路線上,分明是刻意繞進去的,會不知道那是自行車道?會沒看到警告標誌?自行車道晚上不開燈,那四輛機車上都沒有大燈嗎?如果時速20慢慢騎,沒有高速競逐,會三輛車先後追撞、煞車都來不及?撞擊力道會大到六人連人帶車飛出、散落十幾公尺遠?

據報導死者是家中獨子,家人悲痛不已。小弟實在不忍心講出「活該」這種話。然而學生和家屬在推卸責任、指責政府同時,有沒有反省過自己的違規行為呢?如果四部機車沒有高速闖入自行車專用道,就沿省道線道好好騎回學校,是不是人現在還平平安安的,父母家人也不會這樣慘痛傷心?如果這些機車撞上的不是造景,而是正緩緩騎著單車、享受夜間涼風的媽媽和小女孩呢?....

總歸一句話,遵守交通規則,不止為了別人,更為了自己和親人呀。

還有,各地的條伯伯們,該好好整頓一下自行車專用道了罷?
2007-05-08 14:41 發佈
不遵守交通規則,還有怪罪政府的公有設施......活該
沒辦法 總是要找到個對象來負責 也不管是不是有錯在先

之前也有別的新聞

騎機車不帶安全帽 還闖紅燈 被車撞到 腦部重創不治

結果撞到人的車主居然要罰????? 還判過失至死

歐買尬 天理何在

台灣人就是這樣 一句 『死者為大』 就蓋過一堆事

今天如果撞到人的車主 也半身不遂了 誰賠??

今天闖進自行車道的 是撞上了自行車的車友 車友也死傷慘重 誰的錯??

居然怪到自行車道標示不清 這就太離譜了

一般車道接自行車道 一定都有明顯標示或是路障 不可能『不小心』誤入


當然 非當事人是無法了解真正的情況 身為旁觀者也不能說太多


這件事真的能給那些不當的用路人"警惕"嗎
晚上竟然在自行車道內飆車,真的有點過份!不過幸好他們撞到的是障礙物,而不是人
雖然人都已經不在了,可是我還有一個疑問...警察到現場應該是先開罰單才對吧,怎不見記者報導
活該之類的字眼
我說不出
但騎機車上夜間封閉的自行車道
硬要說道路設計不良
是有點太過份了
人畢竟是掛點了,RIP
只是很難有理由讓我相信那些人是走錯路或是沒有競速,官員帶種的話就反過來向家屬求償自行車道圓環的修復費用~~~~~雖然我比較相信政府終究會賠錢了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7&t=317434&last=2690452
麻煩發文前瞄一下,謝謝

這篇我暫不處理,希望自行車版眾們發文前能先留意一下綜合頁面的的置頂公告
下一篇就直接處理了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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