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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騎腳踏車出門運動順便買早餐,被追撞.............

今天早上騎腳踏車出門運動順便買早餐,被追撞.............

如題
剛出門離家不到500公尺,騎著騎著,突然發現我已經倒在地上了
要爬起來,發現腰非常的痛,痛到無法爬起來
等了一下子,有人過來看我,他是跟在我後面的人(目擊者)
他問我如何,要不要報警,我說腰很痛之類的(還在混亂中記不太清楚)
後來,撞我的人也過來了,他說他被逼車,所以撞上我.
(我之前有模糊看到有東西也倒在不遠處,我眼鏡飛了看不清楚)
我還躺在地上想爬起來,因為爬不起來,所以轉用趴的,結果還是爬不起來
只好在轉躺回去,還想說要趕快起來,不然等一下被車撞(雖然是在路邊,不是在路中間)
突然聽到機車的聲音,原來是撞我的人騎機車跑了.
沒辦法只好躺著打110報警了(還躺著起不來),因為正好離派出所很近,不到100公尺
所以警察很快就到來了,(這時在旁人的幫忙下,已經慢慢站起來了,但腰很痛)
跟警察說明狀況,問有沒有看到肇事的車輛車牌,因為他有過來看,所以沒人去記車牌
(我的行車記錄器在我被撞時也飛出去了,電池掉出來,也都沒拍到甚,當時是逆光,也拍不到甚)
說明狀況後
後來救護車(感謝救護人員)也來了,我就被送到醫院了.照了腰部的x光,醫生說骨頭應該沒大問題
開了止痛藥給我,躺在病床上休息一會兒,比較好些了(其實還很痛),就跟醫生說要回去了
就去付費取藥了(在醫院沒多久的時間,也有不少救護車來,出門在外真的要小心啊)

期間醫生跟我說,我的腰脊椎有六節,比正常人多一節,會比一般人容易受傷,
看來我要小心保護好腰了

回家躺在床上,一翻身腰都很痛,要慢慢的動,才行
休息到現在
已經好多了比較不會痛了,應該是止痛藥的功勞吧

我躺在床上,在想說抓到肇事者的話要不要告撞我的他
(本來應該不會告的,只要身體沒甚問題的話),只是他肇事逃逸
然後接到警察電話,說找到了(警察先生辛苦了)
肇事的人在醫院開刀,沒想到比我嚴重

只是我這就頭痛了,要告,還是不要告
照他說來他也昰被害者,而且還開刀
(不知有沒有抓到逼車的人)
只是他也算肇事逃逸,他如果留一下聯絡資料也好
我該如何做呢?

再回去躺.......



101/05/02 上午

回覆大家的關心:

謝謝大家的關心
目前就決定先告再說,先保護好自己

就如網友所說,如果當時他沒跑
或是他有先說明狀況(說他也受傷)和留下聯絡資料等
就不會有這問題了
基本上將心比心,只要人沒什麼大礙,我也不會太追究賠償問題

只是他是犯下了肇事逃逸的大錯,幸好我還清醒,還是在大馬路旁,
如果是在人比較少的地方,那後果可大可小!

還有他說謊,說他被逼車,但警方說是他自己騎快車,
很明顯的昰在推託責任!
而且我完全沒聽到後方有煞車等的聲音.


101/05/02 下午
剛剛做完筆錄
決定要告了
過失傷害和公訴的肇事逃逸
至於要對方賠甚,到是完全沒概念,只是為告而告罷了(主因就是他逃逸)
人沒事是最重要的了!

對方也到我去的同一家醫院
不過好像沒碰上.
(即使碰到我也不認識,因為眼鏡飛了,他跟我說話時我人還躺在地上恍神中)
在做筆錄時,有聽到他剛剛出院.家人打電話問警察問題
就是問刑責之類的問題
有跟警方要我的資料,不過警方沒給就是了
明天還要去做筆錄,對方應該也會去

有看到我被撞的影片,不過很遠,大致上到是可看到我被撞的經過,不過看不清楚臉就是了
本想拷貝回來做提醒自己要小心,不過無法被私人拷貝(規定問題吧)

想到我被撞時,記憶只有我在騎車,騎著騎著,再來的記憶就是躺在地上,爬不起來
如果運氣再差些
或許真的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考慮要求賠償項目:
醫藥費,其實並不多
修理費,基本上只有腳踏車一些擦傷,下雨加腰痛,目前無法騎出門測試
精神賠償!???還沒想過這問題.
再加上
以後如果腰部出現問題,要求其負責
(這點應該很重要,尤其是發現我的腰脊椎(有六節,一般人是五節)比一般人更容易受傷後,醫生說的)
麻煩大了

5月3日中午
今天見到了,肇事者,
心平氣和的討論
他家人有帶水果和紅包,我都沒收下
基本上,公訴的肇事逃逸是跑不掉
民事的一樣告,如果在賠償的問題,沒意外的話,基本上應該還是會和解
對方當然希望能庭外和解,但我希望有個保障,
不是錢方面的問題,因為到目前為址醫藥費也不過幾百塊,腳踏車還沒試騎
但看起來大致沒問題(內部結構有無問題就不得而知)!
問題是卡在腰傷的不確定因素,所以在腰傷恢復和後續之後隱患處理問題之前
還是會告.
2012-05-01 15: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早餐 腳踏車
還是按常理處理吧!
吉米Gimi wrote:
今天早上約快6點騎腳...只是我這就頭痛了,要告,還是不要告
照他說來他也昰被害者,而且還開刀
(不知有沒有抓到逼車的人)
只是他也算肇事逃逸,他如果留一下聯絡資料也好
我該如何做呢?(恕刪)
當然要告
因為你不清楚有沒哪些後遺症
況且單車應該有損壞也要賠償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離你而去
不管你在現場無法起身
至少也要看看是否需要叫救護車
或是看到你已經正常站立
確認沒任何問題他需要負擔
並留下連絡方式才可以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心軟~而造成無法追究結果的後悔!
剛剛又接到警察的電話
要我拿診斷書
明天要去做筆錄

我也問了肇事者的狀況
好像傷到韌帶之類的,不太清楚
找到人時,他父母說他急著要去看醫生
警方說:回答他這樣就可以把受傷躺著的人丟著嗎?

另外我也問了,逼車的車有沒有找到
警方說,應該跟另外的車無關,那是直行車
好像是他跟人搶快之類的(旁邊監視器拍攝到的)

看來是要告了
吉米Gimi wrote:
今天早上約快6點騎腳...(恕刪)

原來肇事者當時身負重傷,忍辱負重的逃了~ 結果要開刀
前幾天的那個拉雞"葉什麼亨"撞死婦人就是在六點左右!

這個時間點剛好都是那些拉雞爽玩準備回家然後酒駕的時間..!

凌晨~6:30am."不只酒駕,還有因為車少而開(騎)快車而出事"...
這段時間在外,自己小心..防禦性思想..!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吉米Gimi wrote:
今天早上約快6點騎腳...(恕刪)



肇事逃逸..被抓到後.說啥都是假的..

要是沒抓到..受傷了樓主找誰賠..

建議來事照程序來巴..
要告吧!不管有無任何損失或傷害至少要給對方一個教訓!肇逃(不管受害者的死活只顧自己太可惡了)
如果他沒逃

我是覺得看要賠多少

大家談一談就好

但是他肇逃

基本上看到人還躺在路邊

還不清楚對方意識是否清楚

就直接離開

基本上~有點不負責任

我是建議就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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