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於100年9月23號晚上跟朋友約騎樹林大同山,後來下山的時候在某個斜坡遇到長27公分,寬19公分,深3公分的坑洞導致我反應不及摔車,臉部著地。當下我一個門牙當場折斷,兩個牙齒移位,下巴以及人中部分大量流血,身體多處擦傷,單車把手以及坐墊損壞。我起身以後趕快看是否有來車並且立即將單車跟零件撿往路邊,朋友馬上騎回來找我,後來檢查一下便將車牽下山,路上遇到好心阿姨供給清水跟衛生紙(因為摔沒多久,滿臉是血,阿姨能證明我是在山上摔的)後來朋友將他的車騎回家開車載我送醫院,隔天我有回現場拍照,不過朋友跟我說最好拿尺去拍並且報案,在25號中午小弟又重回現場拍照,完成以後到分局報案,警察先生跟我說洞不大,勸我放棄。小弟想請問大大們,如果是這樣申請國賠會過嗎?小弟主要只想申請植牙費用以及單車維修費用,目前手上有:驗傷單,當下摔車臉上傷的照片,地面坑洞的照片,報案證明,還有找回來的牙齒半顆沾滿血跡破損的車衣,手套,安全帽等等@@請問還缺少什麼東西嗎? 懇請大大們給個意見跟方向。也請大家出門在外多注意安全,避免跟小弟一樣受傷!敬安附上第二天所拍攝路面照片如下:
千浩 wrote: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恕刪)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 3 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應附相關證件:申請書、求償之事實及理由、時間、地點、賠償金額等相關資料。你可以申請,這是你的權利。但是也會經過審核,如果通過了,就會判賠;如果不通過,也會告訴你為甚麼不通過。依照實務經驗,除非你當下已無行為能力,應該在當天報案,當天拍照,比較沒有爭議。另外那位可以證明你在當天該地,因為輾過坑洞摔車的目擊者(阿姨),你有沒有留下他的聯絡方式,還有她有沒有答應,願意出庭幫你做證?
DW大:小弟當天原本也沒想到要申請的事情,所以才鼻子摸摸自行就醫,後來到醫院掛急診,經由護理師告知可以試試看,才決定要申請的。隔天有回去詢問過阿姨,阿姨說他願意作證,畢竟小弟家中也只能免持經濟,再多一筆開銷家人要喝西北風了。爆大:小弟當天也是因為視線不良又是下山,所以車速一直控制在25~30之間(目測,或許有誤差),中途也是不停的點放煞車。但是路中央的坑洞連車都飛起來了,實在來不及反應阿!!也請您多加留意!!非常感謝大大們的回覆!!
千浩 wrote:地面坑洞的照片,報案證明,還有找回來的牙齒半顆沾滿血跡破損的車衣,手套,安全帽等等@@請問還缺少什麼東西嗎?...(恕刪) 可以 ...不過你要先瞭解該路段是誰負責的像我今年六月在澄清湖大門前壓到水泥伸縮縫摔車造成左手開放性骨折因該路段(自行車道)是歸高雄市觀光局負責的所以國賠申請對像是觀光局其實各縣市政府都有法務局的設置你可以請教他們如何處理後續問題包含國賠如何申請撰寫其實你準備的東西已經差不多了(有人證更佳,無亦可)記得就醫的收據要留著(包含自購醫藥/器材等)國賠這部份是實報實消收據亦可當證據使用,最好再請醫師開診斷證明其他的可申請賠償項目很多如:無法工作的損失,精神上的損失,單車及設備(人身部品)的損失等等你要自己研究看看 ...
danny07 wrote:可以 ...不過你要...(恕刪) 感謝大大熱心的回覆,小弟目前只打算申請牙齒以及單車維修的費用,上網爬文發現關於無法上班跟精神賠償等等會較繁瑣,所以不打算這麼麻煩(我現在是戴大口罩上班的,雖然是跑業務的)非常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千浩 wrote:感謝大大熱心的回覆,...(恕刪) 以大大的狀況,我個人也很希望國家可以賠給你..現場沒叫救護車來載自行下山的話 證據很薄弱討的到機會不高...這種路段在台灣很多真的是要握緊把手,硬闖..
國賠? 那台灣不早就破產了!!!台灣的道路從盤古開天以來,什麼時候平整過???騎車本來就應該自己要注意路況,坑坑洞洞是台灣道路既有的問題,速度要到多快,會快到來不及發現坑洞? 來不及閃避?除非可以舉證你已經盡到你該注意的義務,車速,注意力,以及其他該注意的,我相信那個坑洞一定不是不可注意及閃避的,否則,不會只有版主一個人摔傷,而是一堆人摔傷。抱歉,我也騎車,但是,我不贊成國賠,如果摔傷的機率只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道路不平或許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卻未必是摔傷的主因。以上,個人見解。千浩 wrote: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恕刪)
hhcherng wrote:國賠? 那台灣不早就...(恕刪) 舉二個高雄市的例子有一位阿嬤在公園不小心腳踩到螃蟹洞,摔傷骨折有一位立委管小姐在公園不小心腳踩到地面上的洞,摔傷骨折以上一位賠50幾萬,一位賠30萬公園的維護單位沒有盡到維護的責任當然可以申請國賠至於百姓是否注意或閃避根本不重要其實大部份摔傷不嚴重,很少有人會去申請國賠都是自己 "茍牛屎" 自認倒楣但是如果本身有所損傷,當然可以申請國賠個人認為國賠對百姓是好的設計但是官員難道不用追究其責任嗎?好像真的沒有 就用大家的錢賠一賠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