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問新竹的警察說有戴帽
(他們認為那跟工地帽差不多 可以用在機車上...)
他不會刻意攔下開單...
但是問桃園的警察 他說白天看到有機率被抓
夜晚看到不攔也不抓....
想說最近自行車 安全帽別人送我2頂
多的
我也很少用自行車帽
不如用到綠牌機車上面又通風還可以聽音樂 不卡帽方便很多....
然後深夜 騎自行車 戴一般機車用的全罩是不會被開罰
但會被懷疑有特殊目的...~.~
常常會被攔檢 雖然最後都沒事啦!!!!
(本人已試驗過....)
但是 機車輕型的沒試驗過...有看過一些路上阿姨這樣戴(後座 ---前座是機車用西瓜帽)
.....但是我覺得警察對一些阿姨級的本來就會有另一套標準執法水平...
如果可行 我就不戴機車用安全帽了熱得要死
(騎機車幾乎沒甚麼耐性 等太陽...)
單車是不怕熱 ...因為無噪音吧 心比較靜!!!
因為法律是因各地區 有不同準則.才會產生這種問題點..
vmax-0083- wrote:
因為我問新竹的警察說...(恕刪)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六款(民國100年5月3日版)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但是此條文本身未定義安全帽之規格,反而是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戴安全帽實施及宣導辦法這辦法裡才有提到安全帽的規格:
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
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三、應依正確方式配戴、扣帶應繫緊,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另外,我住台北市,戴自行車帽騎乘機車已經兩年了(最遠單程不超過10km,通常都是5km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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