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察固定巡邏也不錯像現在北宜假日有時候警察會騎重機領騎那些重車騎士在後面掛一大串像葡萄似的,沒一台敢超警察的車 至於現行法律,我認為已經夠重了他們四個會依照加重強盜罪起訴刑期七年以上,且依照他們行為來看獲緩刑的機率差不多=0這已經夠懲罰他們的行為了真不曉得那幾個大學生在想啥,要活動筋骨怎不來騎車這種天氣騎車挑戰性十足不用武嶺什麼的,光來趟雙北就足夠他們終身難忘了
養警察花錢,加重刑罰關久一點就不花錢?這我就糊塗了。加重刑罰就能解決問題?那就多蓋幾座監獄吧,多關一些人吧,關久一點吧,然後咱們來賭賭看治安會不會比較好。不然這樣吧,乾脆一律槍斃好了,大家向來都很支持死刑,看壞蛋被槍斃是多麼令人痛快的事情啊。以後就這樣偷東西,槍斃!搶錢,槍斃!飆車,槍斃!禁菸區抽煙,槍斃!亂丟煙蒂,槍斃!闖紅燈,槍斃!不戴安全帽,槍斃!通通抓出去槍斃!!連蓋監獄的錢、養犯人的米錢都一起省了。支持的來推一下。
慕容復 wrote:遭3嫌持棍棒圍毆,棍棒斷成好幾截才住手,隨後搶走女友的皮包逃逸。...(恕刪) 那就是 這一些人 認為台灣的警察 是膽小鬼! 如果比照美國警察 拖下來打一頓 打到連媽媽都認不出來 那應該會很有效果!個人認為 比照以前日本時代 警察當街在路邊就直接給他 槍斃 那效果會更震撼 而且是要當著所有人面前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