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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多餘的警力維持河濱自行車道治安

前天凌晨,大佳河濱公園旁,1名男子正在教女友騎單車,
男友騎完車後與女友在河濱旁聊天,
遭3嫌持棍棒圍毆,棍棒斷成好幾截才住手,隨後搶走女友的皮包逃逸。

車友啊!
深夜問題多!不騎車出門最安全!
2011-07-31 6:50 發佈
小弟是覺得
與其養那麼多警察
不如修改法律判重刑
這樣還比較實際又省錢

Big_guy wrote:
小弟是覺得
與其養那麼多警察
不如修改法律判重刑
這樣還比較實際又省錢...(恕刪)



小弟深感認同.....


還有一堆文盲,
明明是自行車道,卻騎機車進來。
有警察固定巡邏也不錯
像現在北宜假日有時候警察會騎重機領騎
那些重車騎士在後面掛一大串像葡萄似的,沒一台敢超警察的車

至於現行法律,我認為已經夠重了
他們四個會依照加重強盜罪起訴刑期七年以上,且依照他們行為來看獲緩刑的機率差不多=0
這已經夠懲罰他們的行為了
真不曉得那幾個大學生在想啥,要活動筋骨怎不來騎車
這種天氣騎車挑戰性十足
不用武嶺什麼的,光來趟雙北就足夠他們終身難忘了

瀟湘夜雨薄東飲 wrote:
還有一堆文盲,明明是...(恕刪)


老兄你也搞清楚狀況再來砲吧,大佳河濱公園本來就可以讓機車和汽車進入停放的,被害人是在大佳河濱公園騎機車,不是在自行車道上面騎機車。
養警察花錢,加重刑罰關久一點就不花錢?這我就糊塗了。

加重刑罰就能解決問題?那就多蓋幾座監獄吧,多關一些人吧,關久一點吧,然後咱們來賭賭看治安會不會比較好。

不然這樣吧,乾脆一律槍斃好了,大家向來都很支持死刑,看壞蛋被槍斃是多麼令人痛快的事情啊。

以後就這樣

偷東西,槍斃!
搶錢,槍斃!
飆車,槍斃!
禁菸區抽煙,槍斃!
亂丟煙蒂,槍斃!
闖紅燈,槍斃!
不戴安全帽,槍斃!
通通抓出去槍斃!!連蓋監獄的錢、養犯人的米錢都一起省了。

支持的來推一下。
YMTGTR wrote:
養警察花錢,加重刑罰...(恕刪)


堆一下+1

支持!偷東西,槍斃!

幹嘛花大家的納稅錢

養這些敗類,廢物,垃圾

拿來支持各項的體育人材
或給偏遠的貧窮小孩就學
不是更有意義


慕容復 wrote:
遭3嫌持棍棒圍毆,棍棒斷成好幾截才住手,隨後搶走女友的皮包逃逸。

...(恕刪)


那就是 這一些人 認為台灣的警察 是膽小鬼! 如果比照美國警察 拖下來打一頓 打到連媽媽都認不出來 那應該會很有效果!


個人認為 比照以前日本時代 警察當街在路邊就直接給他 槍斃 那效果會更震撼 而且是要當著所有人面前槍斃
槍斃+1

強姦.殺人 槍斃

貪官污吏.洗錢抓去槍斃

腦殘法官也要抓去槍斃

黑心商人抓去槍斃

誤人子弟也抓去槍斃

槍斃! 槍斃! 通通抓去槍斃!...

車友啊!

騎車出門記的多穿件防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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